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推荐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参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评选的公示
按环保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文件精神,我厅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修订),组织了本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申报工作。经考察与研究,拟推荐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参加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9日至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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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