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广东科茂林产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茂”)以《关于发行A股环境保护核查的申请》(科茂〔2012〕号)向我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该公司按照要求向我部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广东省、江西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均向我部报送了核查初审意见。 按照我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该公司本次环保核查范围内有6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表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广东科茂在我部和企业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以及中国环境报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2年10月8日-17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77、66556089 传真:010-66556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污染防治司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csc@mep.gov.cn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表1 广东科茂核查范围内企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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