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命名的“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生函[2008]9号“关于商请对拟命名生态市(区)和生态示范区进行公示的函”的要求,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对我省两个拟命名的“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在湖南省环保局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8年3月12日至2008年3月22日
二、公示期间,湖南省环保局接受反映对拟命名地区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 话: 0731-5490007 0731-5567400(兼传真)
通讯地址:长沙市城南东路117号
邮 编:410007
电子邮件:ZRC5567400@163.com
三、拟命名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名单(2个)绥宁县 新宁县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