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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永州市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定和建设指标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05-28 08:37   【字体: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典型引领作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结合永州实际,2020年5月在全省率先制定颁布了《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定(试行)》和《永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指标(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和《建设指标》)。

《规定》和《建设指标》对市域范围内的示范镇村申报、核查、命名、监督管理、创建条件及建设指标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进一步规范镇村两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提供了遵循。随着《规定》和《建设指标》的制定出台,将推动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永州市制定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定和建设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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