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长沙市望城区参加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的公示
按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8】328号)文件精神,我厅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修订),组织了本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申报工作。经专家评审,推荐张家界市武陵源区、长沙市望城区参加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日至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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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