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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全新开启2017年度湘江新区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4-01 15:29   【字体:    

根据《湘江新区生态补偿试点方案》(湘新管发〔2015〕9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起,岳麓区长株潭绿心保护区范围内和靳江河、龙王港流域及其支流流域两厢共计27个涉农行政村开展为期3年的生态补偿试点工作。第一年度的生态补偿考核评估结果为我区26个村评为优秀,1个村评为良好,争取湘江新区生态补偿资金1922.2万元,取得明显工作成效。

2017年度为湘江新区生态补偿第二年度,3月28日起,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联合第三方评估公司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来到岳麓区开展为期一周的评估工作,正式拉开了第二年度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大幕。与2016年度相比,今年的评估工作将全权委托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3月至8月,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告知的形式,每月对27个村进行暗访,每月对145个地表水采样点进行采样检测,严格按照《湘江新区生态补偿试点行政村生态环境评估核查评分细则》进行打分,更加客观、科学反映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岳麓区环保局将紧密配合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和第三方评估公司,加强对27个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强化补偿资金使用监督,力争第二年度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取得全优,走在两型社会建设前列。

岳麓区全新开启2017年度湘江新区生态补偿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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