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23年“利剑”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省级交叉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关于参加2023年“利剑”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省级交叉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环发〔2020〕42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3年“利剑”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3〕57号)要求,我厅将于10月16-20日和10月23-27日组织开展“利剑”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省级交叉检查。
现将各市州抽调参加本次交叉执法检查的70名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详见附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
监督电话: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
0731-85698133
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
0731-85698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