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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7-13 16:47   【字体:    

HNPR-2021-13004

湘环发〔2021〕19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8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环人事〔2020〕1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67号)精神深入推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湖南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13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2002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