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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6-02-23 17:05   【字体:    

关于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

2015年6月,我厅接到群众反映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反映后,高度重视,多次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群众反映问题核实

由于株冶集团始建于1956年,受当时技术水平和规划限值,一直以来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虽然通过一系列整治行动,企业污染物排放下降,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但因工业区内企业与居民生活区距离较近,居民的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

二、关于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近年来,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已对清水塘地区的污染整治做出了规划,“十二五”期间将对清水塘地区的重污染企业进行绿色搬迁或升级转型,并作为我省“1号”提案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正式上报;清水塘区域包括该企业在内的多家企业也正在积极组织搬迁前的准备工作;同时,省市两级环保部门也加强了该区域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快搬迁进度。一是启动了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源治理项目,已建成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厂1座,完成霞湾港重金属底泥治理、大湖重金属废渣治理工程,启动了老霞湾港、乌丫港、铜霞片区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等环保工程。二是淘汰一批污染企业。累计关停、淘汰污染企业及生产线113家(条),推广清洁能源企业45家。关闭了华银株电两台12.5万千瓦火力发电机组,拆除烟囱252根,已完成旗滨玻璃、明珠选矿、安特锑业等一批企业搬迁,对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起了重要作用,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5年7月,省政府领导赴株洲组织调研,指示株洲市人民政府督促株冶集团加快搬迁进度,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必须开始生产线外迁工作,特别是循环经济建设工程搭配处理锌浸出Kivcet(基夫赛特法)直接炼铅项目等没有取得合法手续的应优先搬迁,整个厂区应在2016年年底前全部搬迁完毕,对于搬迁后的环境遗留问题,由当地政府与企业共同解决。目前,当地政府和企业正在积极开展搬迁工作。

关于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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