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郴州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废水污染案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5-10-08 00:00   【字体:    

郴州市环保局

2003531日,郴州市环保局收到了塘溪乡珠准村、龙潭村、山河村、石虎村和麻田村5个村委会联名要求“解决红旗岭矿污染环境问题的报告”。报告指出: #215; #215;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红旗岭矿,选矿废水废渣直接排入东河,污染了5个村29个村民小组,3600余亩稻田受到污染。我局执法人员早在512日就对红旗岭矿污染环境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考虑到该公司是本市的中外合资项目,且在本市有一定的影响,遵照市政府有关优化经济环境的指示精神,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而未给予经济处罚。该公司在环保部门多次督查中,虽采取了一些应急措施,废水直排阶段性有所减少,但直排现象却依然如故,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这次接到举报后,市环保局执法大队立即派人赴 #215; #215;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红旗岭矿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选矿厂因扩大产量,致使选矿废水排放量增加;但由于尾砂输送管道太小,沉淀池和尾砂库容积也小,导致部分选矿废水没有进入尾砂库沉淀就外排,对东河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经采样分析,外排口废水悬浮物为国家标准的24.54倍、总砷为国家标准的1.37倍,均已超标。63日我局根据其违法事实、现场调查询问笔录、污染现场的照片、现场采样记录和废水分析结果报告等证据,认定 #215; #215;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红旗岭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之规定,对 #215; #215;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一是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红旗岭矿的违法行为,恢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二是罚款4万元。

该公司接到告知后,没有提出听证申请,但向我局和市政府有关领导递交了要求免除对其环保行政处罚的书面报告,理由一是公司由于多方面原因,资金非常困难。二是现已制定了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整改措施,已筹资建设并在动工。我局考虑到5个村联名反映其污染问题,并要求索赔,还有可能发生群访事件,为慎重起见,69日我局向市政府作了书面汇报,并向市政府建议:一是尽快下文责令该公司停产,限期整改;二是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对该区东、西河流域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实地调查,妥善解决农民告状索赔问题,协调工农关系,避免群体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社会稳定。市政府接到市环保局的汇报后非常重视,715日市政府下达了“关于责令郴州 #215; #215;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停产限期治理的通知”,限该公司2003731日完成治理工作。在此情况下 #215; #215;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接受了环保部门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筹集100多万资金,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完成了整改。

郴州市××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选矿废水污染案

1014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