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强制拆除二十三座小石灰窑案例
隆回县环保局
[案由] 近年来,随着隆回县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建材需求的增大,该县大众山环城路旁相继违规建立了20多座小石灰窑,无任何审批手续。由于小石灰窑业主环保意识淡薄,石灰生产工艺简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污染空气、毁坏山林,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了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周边群众多次到环保部门上访,要求予以取缔。
[处置] 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多次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石灰窑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消除污染,达标排放。同时将石灰窑生产时的污染状况进行录像和拍照,作为证据保存。另一方面,积极向政府汇报,建议政府对石灰窑进行清理整顿,查封关停。
2003年7月9日,县政府召开联席会议,具体安排部署了查处取缔大众山石灰窑的行动方案。首先是加大宣传力度,大造执法声势。同时县环保局、国土局、桃洪镇政府等单位统一下发《关于整治大众山石灰窑的通知》到各个石灰窑业主,限期自行拆除;再次,县环保执法小组成员跟踪监管监督各业主主动清场;最后对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业主由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强制性拆除。
[结果] 2003年7月31日,隆回县政府组织环保、公安、国土、林业、公路、法院、监察、广电等单位共120多人的执法队伍,对县城大众山环城路旁污染严重的23座小石灰窑进行强制拆除。
这次行动受到了全县人民的广泛关注和一致称赞,极大的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