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2年,省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强化行政执法制度保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环境风险底线,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高位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邀请省“八五”普法讲师来厅宣讲,全年举办2期法治专题学习,2次系统法制业务培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认真贯彻“一规划两方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和《2022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要求,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纳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将“强化县市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纳入厅党组“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厅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导部署全省4次生态环境执法工作重要活动,组织召开执法改革工作交流会,就强化监管执法等5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推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转变。
(二)坚持服务先行,多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修正《湖南省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管控,优化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管控,推动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绿色持续发展。制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保障环评服务,优化监管方式。制定《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助力稳住经济大盘十条措施》,统筹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工作。制定《中国(湖南)自贸试验区长沙片区生态环境行政审批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改革举措落地落细。制定《生态环境厅政务窗口工作管理规程》《“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厅长和分管厅长多次现场办公,查找解决办事环节堵点、痛点、难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派出14名干部参加省“万人联万企”行动,开展百名专家下基层指导帮扶。开发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加强数据共享和评估,采取航拍录像、网络视频、函审等创新评审模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和“一次也不用跑”,不断优化审批服务。
(三)坚持深化改革,凝聚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合力。横向整合,组建综合执法队伍。整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污染防治执法职能,健全部门衔接和案件移交机制,切实解决多头重复执法问题。全省14个市州均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纵向统筹,形成统一执法体系。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调整,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实行“局队(站)合一”体制,执法队伍由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增强市级综合统筹、调度能力。全省范围抽调各地骨干力量,不定期开展异地交叉检查,破除地方保护和人情执法,提高执法效能。聚焦指导、督促、协调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监管执法,理顺市州与县市区执法主体责任关系,推动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职能转变,强化县市区监管执法。
(四)坚持整章建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系列内部规定,严格法制审核,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明确四种不予处罚的情形,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形成边界清晰、协同高效的职责体系。印发《关于推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导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相关规定,延伸基层执法监管触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共治。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免罚轻罚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和事项清单,发布一批典型案例,指导市州出台免罚轻罚清单。全面推行生态环保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定《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将治污水平高、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排污少、风险小、守法示范企业做到“无事不扰”。
(五)坚持执法震慑,牢牢守住环境安全底线。始终坚持生态环境执法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做到“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年初印发执法工作要点、执法计划和执法监督计划,部署重点执法专项任务和执法监督任务,以“利剑”执法专项为主线,针对医疗机构废水、垃圾焚烧发电、涉铊、涉锑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连续三年与公安、检察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和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推动全省各级公、检、法设立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从职责分工、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证据收集与使用、协作机制、信息共享五个方面构建整体框架,形成执法合力。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警示震慑环境违法行为。截止11月底,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426起,罚款1.51亿元,适用四个配套办法办理案件373起,其中移送公安行政拘留227起,移送刑事犯罪46起。
(六)坚持实训练兵,着力锻造执法队伍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连续7年组织执法大练兵,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向实训、实战和实效转型。2022年为成绩优异者特别颁发“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湖南省执法技术能手”“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奖章,激发执法队伍岗位成才、建功立业热情。开展案卷评查,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要求每个办案人员做到“能办案、会办案、办好案、办铁案”,选送案例入选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八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并提出表扬。建立执法人才库、举办全省执法高级研修班,并将业务培训延伸到乡镇,最大广度深度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印发着装管理规定,督促全省5000余名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制服。持续推动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建设,统一办案流程、统一处罚文书、统一裁量标准,从单一文书制作向聚焦执法全过程管理转变,不断提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和提高执法效能。将自动监控作为非现场监管方式的重要手段,利用在线监测、无人机、走航车等科技监侦手段,充分发挥非现场执法方式“千里眼”功能,由“撒网式执法”向“精准执法”的重大转变,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实现精准查处。
二、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创新方法、优化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不断深入,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深学笃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执法要成为一种服务,执法就是一种服务”工作思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抓手,持续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坚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持“严执法”力度不放松,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依法严厉查处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强化“两法衔接”,持续开展以涉危、涉化、涉重等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发挥联席会议和公、检、法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作用,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的强大合力,通过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
三是强化队伍能力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能力建设,优化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突出实训、实战、实效,继续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大练兵活动,将污染攻坚、制度建设、队伍管理、新技术应用融入大练兵。加强与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的沟通协调,继续联合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强化队伍能力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