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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1年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8-31 15:50   【字体:    

湖南省2021年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2021年,在生态环境部的正确指导下,我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持续保持“严执法”的主基调切实转变思路、创新方法、优化方式,以执法大练兵为主战场,以打击严重环境违法犯罪为抓手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将有关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1年案件办理总体情况

(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2793件,下达处罚决定2793件,罚款金额21586.82万元单案平均处罚金额7.728万元与没有受到疫情影响的2019年相比,在处罚总金额和单个案件处罚金额这两个指标上实现了“双超”。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为着力点,结合全省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及铊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一体推进,强化与司法机关协作联动,全省共查处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38,罚款1483.0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违法犯罪线索64行政拘留65人,刑事拘留61人查处涉自动监控环境违法案件50,罚款716.10万元。组织涉铊专项执法检查,共查处涉铊违法行为案件82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68宗,罚款1156.53万元,查封扣押案件1宗,限产停产案件2宗,行政拘留案件5宗,污染环境犯罪案件6宗。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交叉检查,组成14个现场检查组及1个中心组,分别对14个市州省级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等企业为重点开展交叉检查,14个现场检查组共检查企业410家,发现问题426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380个;移交案件违法线索46个。

(二)配套办法执行情况

省共办理适用四个配套办法的案件共计336宗:其中限产停产案件21宗,查封扣押的案件41宗,行政拘留案件222宗,环境污染犯罪案52季度按要求及时报送了适用配套办法案件执行情况。

(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情况

明确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报送机构为生态环境执法局,各市州也明确了相关的负责机构及负责人省厅生态环境执法局每月定期督促各市州按要求填报辖区范围内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目前全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98.2%。

(四)行政处罚法贯彻执行情况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颁布后,我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全体人员进行了宣贯学习,重点从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学习,并在全省执法微信群中进行学习讨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全文刊发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广泛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宣传,为扎实开展行政处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委托湖南三方环境法律事务所有限公司指定专业律师,及时为全省执法队伍遇到的各类执法问题提供法律支持和技术支撑。湖南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要求省直各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梳理明确免罚轻罚事项并制定或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目前,《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定(2021版)已经上报司法厅,正在走规范性发文程序。

二、指导意见贯彻实施情况

我厅严格按照《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 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环执法〔2021〕1 号)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环执法[2021]54号)的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

(一)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立规矩

我厅制定《湖南省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湘环办〔2021〕80号),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对18项制度逐一进行安排部署。制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明确了176个执法事项,形成边界清晰、协同高效的职责体系;制定《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持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恶意者严惩重罚;制定《关于推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全省共受理公众举报线索31条,发放奖励29.4万元;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州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层级执法执法和应急监测的工作责任,强化了监测技术支撑;制定下发《湖南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指导意见对全省双随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行为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修订完善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首次明确了四种不予处罚的情形,彰显了“罚过相当”的法治理念,将裁量由“三档式”调整为“百分比制”,有效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制定了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共发布涉水、涉大气、涉危险废物类典型案例61个,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典型案例16个,发挥以案释法和警示鉴于作用。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履职尽责等制度正在加紧推进,为不断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供了保障。

同时,不断加强跨省联防联控和重大案件联合办理。特别是针对湘粤跨省铝灰倾倒案,我厅分管副厅长黄宇多次专题研究,与省公安厅多次会商,专案查办,近2400余吨铝灰得到妥善处置,及时消除了污染隐患,未造成污染事件;联合公安部门将20余名违法者绳之以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联合广东省厅强化防控机制,签订危废联防联控协议,非法跨省转移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环境安全。

(二)补齐短板,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一是创新非现场监管手段。按照厅党组的部署,我厅积极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利用多种监控技术,逐步推进环境多要素监控体系的建立,投资96万元初步建成了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电量监控、视频监控于一体的省级监控平台,建立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全省环境质量和重点排污单位排污情况开展全面监控。目前,监控平台已对全省1384个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223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包含32个饮用水源地水站)、190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和5000余家工业企业电力监控6家重点排污单位排口视频监控开展实时监控,采取“6”“12”“24”小时预警督办三级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同时,全省今年共办理非现场监管手段案件20余件。

二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省已建立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数据库147个,涵盖污染源37765家,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147个,入库执法人员1925名。截至目前,全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14763家次。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省市级,制定下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湘环办〔2021〕276号),要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辐射安全、环评、监测、执法、应急等业务机构在开展监督检查时,全部采取随机抽查方式,不断强化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信息公开,实现年度抽查结果100%公开。

(三)精心谋划创新举措

1、不断完善问题发现机制。拓展无人机、无人船、水下机器人、走航车、卫星遥感等非先进技术,利AI用信息数据分析实现分类预警管理,提升智能化问题发现能力。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提升专业化问题发现能力,投资5271.8万元,计划对9480家已发排污许可证单位安装电力监控,进一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过程监管。通过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组织绿色卫士下三湘活动,开展“送法入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拓宽违法线索发现渠道,提升社会化问题发现能力。

2、启动智慧执法办案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启动互联网+执法二期——智慧执法办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工作,为强化执法提供有力保障。平台将基于省厅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互联网+”的总体框架,服务全省生态环境执法人员,通过充分整合现有移动执法和综合办案平台能力,基于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赋能”,实现对全省环境执法工作“人、源、物、事、数”的综合管理,充分发挥数据效能,实现执法数据横向互联和纵向互通。

(四)工作亮点

1、高标准组织执法大练兵。高规格启动厅党组专题听取2020年度全省大练兵情况汇报,部署召开年度执法工作总结工作会,厅主要领导亲自表彰练兵先进并做重要讲话,各市州递交了目标承诺书,进一步压实市州的主体责任。高要求推进结合实际制定《2021年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细化各阶段的具体目标和工作要求;由黄宇副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协调小组,定期听取和研究全省大练兵活动开展情况;先后组织两轮知识竞赛活动,2553名执法人员参加竞赛,提升学法和用法意识;年中召开大练兵推进会,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解读辅导,指导各市州推进练兵工作落地落实。高层级比武突破以往执法大比武既定组织模式,首次联合省总工会举办并对成绩优异者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首次纳入辐射执法内容、首次将执法队伍队列训练纳入赛程、首次邀请厅纪检部门全程监督、首次由厅党组专题研究并由厅主要领导出席开幕式和闭幕式,以赛带练,以练促用,提升队伍执法水平。

2、全力推进制式服装配发。高效率配发。制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方案》,先后召开党组会、内审会和专家论证会,多次跟省司法厅、财政厅沟通汇报,确定着装范围。从厅党组通过方案、到协调确定范围、到组织招投标,从确定供应商到组织各市州量体、到全省执法人员穿上新制服,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基本完成阶段工作任务。高规格誓师。12月29日,组织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誓师大会,文浩副省长、部执法局领导亲临誓师大会现场,立佳厅长亲自为执法队伍授旗,378名执法队员现场进行队列训练展示,省直相关厅局、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厅各处室和二级单位共500余人参加现场活动,标志着湖南省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迈出了历史性一步。

3、组织执法业务培训。一方面,就日常重点工作事项及时开展培训。针对移动执法和智慧办案问题,下发《关于组织“移动执法和综合办案系统”全省推广使用培训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湖南省生态环境智慧执法办案系统培训使用的通知》,分别组织视频培训会议,集中全省执法人员对移动执法系统操作进行学习;并组织专业人员先后分组赴14个市州进行移动执法系统实地教学,集中培训骨干力量800余人,解决了操作不规范等问题。针对修订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用问题,组织全省执法支队开展视频培训,让执法人员熟悉、了解并开展试用,为裁量基准全面推行奠定基数。另一方面,组织执法专题培训。11月份,组织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高级研修班”,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区分局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约160人参加现场培训,邀请了司法厅和生态环境系统有关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全省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按照生态环境部的工作部署,于9月上旬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参评案卷共185份,全面覆盖所有市州和县市区,评查的案卷数较往年增加了近60%;抽取评审专家与案卷进行随机匹配开展交叉评查与复查。同时,为提升案卷评查的效果和质量,评审还邀请了省内环境执法骨干、环境法律专家以及厅法律顾问参与了评查复核。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我省环境违法案件数量、处罚金额等方面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针对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尾矿库等重点领域,以及涉大气、涉在线监测等方面的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2、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改革中重视了人员力量加强,但受编制限制,具有法律素养的专业性人才比例还不足。

3、行政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执法装备比较落后,一些县未配备执法专用车辆、无人机和遥感监测设备等,复杂情况下发现核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保持“严执法”态势。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个中心任务,聚焦执法主责主业,保持严执法主基调,形成严惩重罚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和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监管。

二是持续推进执法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持续强化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

三是持续推进规范制式服装着装工作。督促各市州继续做好服装配发工作,加强制式服装与标志管理,强化执法队伍形象,步进队伍规范化建设,确实立起“执法为民”的执法权威。

四是持续推进执法大练兵活动。继续严格落实全员、全年、全过程的练兵宗旨,立足实战练兵,全面锻炼队伍,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五是加大力度推进执法能力建设。针对目前基层执法能力弱的短板,从省级层面加强沟通协调,推进基层执法装备、车辆、人员和执法能力建设。

六是加大力度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移动执法系统升级改造。


_关于湖南省2021年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的总结报告 (1).pdf

湖南省2021年度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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