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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省花垣县江塘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10-23 00:00   【字体:    

  花垣春江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17年9月提交了申请竣工环保验收的报告、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调查报告、湘西州环保局预审意见等相关资料。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江塘水电站水库大坝位于酉水一级支流花垣河下游,花垣县边城镇凉风村江塘,距河口48km。上游花垣河流域水电站分布有金银山水电站、红卫水电站、曲乐山水电站、骑马坡水电站、将军山水电站,即本电站为花垣河流域的第六级电站。本电站三级开发方案中的竹篙滩水电站(一级)坝址20.5km,距三级开发方案中的黑大塘水电站(二级)坝址6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045km2。江塘水电站为低水头无调节电站,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装机容量10MW,多年平均发电量3298万kWh。工程实际建设投资10395.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79.21万元。2012年9月,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评[2012]303号文予以批复。工程于2012年12月动工兴建,2015年4月开始试运行。  

  二、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南省花垣县江塘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施工期主要为混凝土拌和废石、基坑废水等,本工程采用分期导流,基坑面积较大,混凝土拌和废水排入基坑后,经沉淀处理,再排入花垣河。经处理后废水中悬浮物的含量显著减少,对花垣河下游水质影响较小。 

  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临时、永久生活区等排放的日常生产、生活、饮食用水后排放的废水,枢纽区设置了简易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后被周边农户用作农肥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为2013年至2014年,花垣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施工期间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了定期监测,从监测资料分析,施工期砂石料冲洗废水、基坑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外排量较小,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坝址区域水质影响较小。项目坝址上下游200m监测断面“锰、氨氮”出现超标情况外,其余各监测因子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对区域居民的公众参与调查进行回顾,本工程施工期未发生污染事故。 

  2)试营运期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试运营后,电厂生产区和办公区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田施肥,对坝址下游河段产生影响较小。 

  本报告期间对区域地表水进行了一期现状监测,结果表明:S3黑大塘断面上游1000m断面总氮超标外,S1花垣河与小河汇合口上游500m、S2江塘断面上游1000m、S3黑大塘断面上游1000m(江塘坝址下游4.6km)断面其余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与环评阶段各相应断面水质结果比较,项目建成后,各项监测指标有改善。主要因为近几年花垣县政府相继启动了水污染整治工程,使区域各类污染源得到进一步消减。 

  (二)生态环境影响 

  1)陆生动植物影响调查结论 

  本工程区域内无频繁活动的受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珍稀植被,没有大型兽类的栖息地,工程建设没有对陆生动物产生明显的影响。 

  工程永久占地和淹没土地所占面积与区域内植物分布区相比很小,对区域内植物的物种多样性及数量影响不大。工程施工和水库淹没对陆生植物的影响主要是农作物和经济林的损失,工程建设完工后建设单位对施工区进行植树种草予以补偿,随着植被的恢复,工程对周边生态的影响逐渐减少。 

  2)工程建设对鱼类的影响结论 

  花垣河流域现有的鱼类资源少,仅有少量鲤鱼、鲫鱼、泥鳅及田螺,其它鱼类极为少见。由于过去花垣河流域受电解锰厂、钼矿厂、钒矿厂、铅锌矿厂等重金属污染企业污染较为严重,流域内现有的鱼类资源仍然很少,仅有少量小型的非经济鱼类等。江塘电站建库后对鱼类资源的影响不大,新的水库环境更适合于一些定居性鱼类的生长。但由于区域污染中以重金属离子污染为主,重金属离子由于食物链的富集作用,易在高端生物体内产生更大的富集。因此,虽然水库建设后水生态环境有所改善,但目前仍不适宜发展水库养鱼及其它水产养殖。 

  3)农业生态的影响结论 

  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永久占地共29亩,蓄水位淹没旱地20亩,荒滩地52亩,淹没抽水站一处。水电站建设对农业生态的影响主要为工程征占土地、水库淹没,造成农业用地减少以及水情变化等,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利影响。现场调查未发现因工程建设对上下游农田灌溉产生不利影响。 

  4)水土流失影响结论 

  江塘水电站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45.08hm2,其中建设区总面积为43.18hm2,直接影响区总面积为2.63hm2。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一级分区包括枢纽工程区、施工临时道路区、料场区、弃渣场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二级分区包括枢纽工程区下分坝区、厂房区、进场公路区、工程管理区。设施主要采取了挡渣墙、工程护坡、弃土场防治措施等。其中弃渣场堆面改建为进场道路,边坡局部采用C20砼喷护,局部为自然恢复。项目根据水土保持方案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使得因工程建设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程度减至最小,基本能起到防治水土流失及预防灾害发生的作用。 

  5)水文影响 

  江塘水电站为径流式电站,无调节性能,无防洪要求。花垣河枯水期流量较小,河流水位较低,枯水期间船只无法通行,不具备航运功能。江塘水电站建成后,水库限于原河槽内,但水深大幅度增加。江塘水电站未考虑建设船闸、升船机等过船设施,坝址上下游不能通航,但库区水位的抬升改善了库区范围内的通航条件,可为公路建设落后的库区两岸乡镇提供区间水运条件,有利于库区沿岸各乡镇间的物资交流。 

  水库蓄水后,库区河段的水位均有不同程度的抬升,水位主要受坝前水位控制,但库水仍基本束于原有河槽之中。水库蓄水后,库区水位抬升,过水断面积增大。 

  下游黑大塘水库库尾与本电站坝址尾水相接,未出现脱水河段。 

  (三)空气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粉尘和运输道路扬尘及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空气敏感点影响不大,建设单位在当地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采取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如混凝土拌和站、砂石加工系统布置建设围墙阻隔、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全封闭式的拌合楼并配套袋式除尘器、施工区内道路每天洒水降尘等措施使大气不利影响有所减缓。根据施工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分析,监测点位TSP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施工期间未出现大气环境质量显著下降的情况。施工期间当地环保局未接到过相关投诉。 

  试运行期间,江塘水电站生产、办公生活区均未设燃煤锅炉,电厂区和办公生活区日常生活、供热、取暖等均以用电为主,仅有少量的餐饮油烟排放,电及办公生活区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影响。各施工场地及施工生活区没有遗留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固体废物得到了合理处置。 

  试运营期间,进水口水面漂浮物通过清污机不定期进行了收集,漂浮物较少;电站的生产区、办公区的生活垃圾和施工场地等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较好的收集处置,无固体污染现象。 

  (五)环境管理公众意见。本次调查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43份(个人40份,团体3份),回收43份,回收率100%。个人对象有:项目所在地周边凉风洞村、略水村居民,团体调查对象:花垣县林业局、水利局、移民开发局。大多数人认为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或者没有影响,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普遍持支持态度,没有反对意见。公众普遍认为应该积极搞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绝大部分公众认为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情况下,本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都是可以接受的。 

  三、湖南省花垣县江塘水电站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文件提出的主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我厅同意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正式投运后,你公司应继续加强库区水环境管理,认真执行运营期水质监测计划,并积极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对库区水环境的监管与监测,积极配合地方政府落实大木树尾矿库达到服务年限时的闭库工作。 

  五、我厅委托湘西州环保局、花垣县环保局负责项目营运期环境监管。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0月23日 

    

关于湖南省花垣县江塘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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