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邵(阳)国家重点公路衡阳至邵阳段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作出验收意见公开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作出验收意见
公开表
项目名称 |
吉(安)邵(阳)国家重点公路衡阳至邵阳段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邵阳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衡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验收调查单位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吉(安)邵(阳)国家重点公路衡阳至邵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5年9月由我厅以“湘环评〔2005〕92号”文予以批复,2007年9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建成通车。本工程沿线依次经过衡阳市的石鼓区和衡阳县;邵阳市的邵东县、新邵县、邵阳市双清区。工程主线起自衡大高速公路终点的松木塘互通式立交,向西北与省道S315并行、延伸,在西渡北跨蒸水,于演陂桥北跨省道S210,经库宗桥,于金兰寺镇北再度跨蒸水,之后折向西跨省道S315,过仙槎桥、魏家桥折向西北跨邵水和上瑞高速公路,在高崇山镇附近跨洛湛铁路和省道S320,经雀塘至终点严塘与二广高速公路交叉后接国道G207。主线全长132.059km,连接线全长6.62km,其中西渡连接线3.63km,金兰寺连接线2.99km。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项目总体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湖南环境监察局 0731-85698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