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菲亚特乘用车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发动机和研发中心部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作出验收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作出验收意见公开表
项目名称 |
广汽菲亚特乘用车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发动机和研发中心部分) |
建设地点 |
湖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
验收调查单位 |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项目概况 |
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乘用车建设项目第二阶段(发动机和研发中心部分)项目位于长沙经开区,该项目于2009年8月获得环保部批复(环审[2009]366号),于2013年6月由环保部对该项目(不含发动机和研发中心部分)进行了阶段性验收(环验[2013]134号),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及环保设施,建成了发动机机加车间和研发中心(其中3#喷涂实验楼未建设,该公司承诺不再建设)等,使发动机产能达到22万台/年。主要生产工艺为发动机缸体、下缸盖机械加工,整车试制实验研发。本次验收范围为发动机机加车间和研发中心(不包含3#喷涂实验楼)。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项目总体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湖南环境监察局 0731-85698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