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挖潜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作出验收意见公开表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20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挖潜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 |
湖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
项目概况 |
2009年10月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2010年1月12日,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以湘环评[2010]75号文审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己酮装置氧化单元扩建(8万吨扩建到14万吨),肟化装置扩建(新建一条7万吨的氨肟化装置),双氧水装置扩建(新建一条10万吨的双氧水生产装置)及其他相关生产单元的配套挖潜改造。工程不新征土地,工程完成后巴陵分公司可实现年产已内酰胺20万吨(其中液体产品11.6万吨,固体产品8.4万吨),副产并外销轻质油2240吨/年,X油7420吨/年,纯碱l.5万吨/年,双氧水6.27万吨/年,硫铵31.93万吨/年。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项目总体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湖南环境监察局 0731-85698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