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技术规范》等三项标准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6-042411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05-26 18:02
- 名称: 《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技术规范》等三项标准解读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技术规范》(DB43/T 3520-202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第1部分:数据管理规范》(DB43/T 3521–202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第2部分:制图技术规范》(DB43/T 3522–2026)三项标准,现就标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技术规范》(DB43/T 3520-2026)
问:《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具体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明确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应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湖南境内约96%的国土面积属于长江流域,肩负守护长江中游生态安全的重任。2024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部署了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要求;2025年5月,省委省政府配套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要求。本标准是落实法规、政策要求的重要工具统一规范全省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成果,提升工作科学性。二是提升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中央文件提出“深化流域水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强化流域内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管理,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本标准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HJ 1430-2025)为基础,结合湖南省实际,建立基于数字高程模型与人工调控边界相结合的汇水单元划分方法,对敏感目标细化单元尺度,并统筹三水要素协同管控,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提供可行技术路径。三是完善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准化技术体系。2023年我省已出台实施《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两项标准。现出台《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划定的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第1部分:数据管理规范》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第2部分:制图技术规范》三个标准,统一划定技术方法、细化管控尺度、规范成果管理等,五项标准已初步建成湖南省地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为全省科学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问:《技术规范》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生态优先,系统保护。以水生态系统健康为核心,从流域系统性出发,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二是统筹衔接,政策协同。强化三水统筹、系统治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充分衔接。三是问题导向,强化管控。针对重点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四个维度制定管控措施。四是服务管理,动态调整。以实现管控范围明晰、责任主体明确的差异化精准管控为目标,随法定保护区域变化同步更新。
问:《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省、市(州)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中水生态环境管理(控)分区的划定及更新调整等工作,其他区域独立开展相关工作时可参照使用。
问:《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特点?
答: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中地表水生态环境管理(控)分区划定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划定步骤、允许排放量测算、管控要求、成果规范、成果更新等内容。主要特点有:一是衔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目标,构建了三水统筹分区划定技术流程;二是细化水环境控制单元划定的阈值选取与汇水单元的划分方法,强化对敏感目标的精准保护;三是提供了水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及校核的技术方法,明确从优化开发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环境风险、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四个维度提出差异化管控要求,为省、市两级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成果调整更新、科学规范提供技术标准。
问:《技术规范》发布后如何实施?
答:本技术规范为地方推荐性标准,需与相关管理文件同步实施。省生态环境厅后续将积极推进标准的实施应用。一是发挥标准对成果调整更新的规范指导作用;二是做好成果的实施应用,组织开展标准的培训和解读,推动标准在各级管理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的使用,确保全省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划定成果的规范性、一致性,提升整体成果质量,为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更新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第1部分:数据管理规范》(DB43/T 3521–2026);《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第2部分:制图技术规范》(DB43/T 3522–2026)
问:《数据管理规范》《制图技术规范》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支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2024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2025年5月,省委、省政府配套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体系,推动成果规范管理与共享应用。成果数据和图件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成果更新调整、信息平台建设、跨部门协同应用的基础。两项标准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指南 总纲》(HJ 1430-2025)为基础,在省级层面细化落地,旨在为成果数据管理、图件规范制作及报送管理等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科学规范。二是规范数据管理与制图技术要求全面提升成果质量。《数据管理规范》明确了省、市两级成果数据类型,统一了成果矢量数据的文件格式、编码规则、属性结构等内容,提出了成果数据的规范汇交、质量控制和共享应用等要求,强化成果数据共享基础。《制图技术规范》明确了资源生态环境各要素图件类型、图件的规范表达图式及参照样图,统一了省、市两级图件坐标系、行政边界等,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为跨部门成果数据、图件共享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完善我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准化技术体系。2023年我省已出台实施《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技术指南》两项标准。现出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第1部分:数据管理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第2部分:制图技术规范》和《水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划定的技术规范》三项标准,统一划定技术方法、细化管控尺度、规范成果管理等,五项标准已初步建成了湖南省地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技术标准体系,为全省科学划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奠定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问:《数据管理规范》制定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制图技术规范》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数据管理规范》要求:成果矢量数据应有统一的数学基础和数据精度。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和资源要素管理分区应有统一的编码规则。成果数据的管理应符合HJ1430的相关规定,并支撑HJ1431与HJ1432的实施。成果数据的组成、格式与内容应便于通过标准化接口进行汇交、共享应用,满足国家和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的建设与互联互通要求。
《制图技术规范》原则:应遵循完整、科学、准确、协调的原则,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等成果相衔接,集成运用各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素,规范表达图式、形式,清晰、美观地呈现各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图件,实现数据精准传导。
问:《数据管理规范》《制图技术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数据管理规范》适用于湖南省、市(州)两级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时成果数据的制作、报送、共享及服务。其他区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成果数据管理可参照本文件。《制图技术规范》适用于湖南省、市(州)两级编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成果图件的制作。其他区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图件绘制可参照本文件。
问:《数据管理规范》《制图技术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有哪些特点?
答:《数据管理规范》规定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基本要求和成果数据管理等内容。具体体现在:一是明确了成果数据的构成、数学基础坐标系、文件格式、属性表结构和命名规则等规范要求;二是建立了融合国家总纲要求和体现湖南管理需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一的编码规则,细化唯一标识代码;三是提供了标准化的管控清单数据样表和成果文档命名格式,为省、市两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数据的规范汇交、质量控制和共享应用提供技术工具。
《制图技术规范》规定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图的基本原则、图件类型、制图要求、成果图件提交、质量控制、更新调整等内容。具体体现在:一是以HJ 1430-2025为基础,结合湖南特色明确了基础分析图、资源生态环境各要素图、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等各类图件的必选和可选;二是给出了24个附录逐类规定了各专题图件的表达图式及样图参照,覆盖了成果图件的主要类型,为各级制图工作提供了可直接参照的技术模板。三是提出了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技术要求保持一致的坐标系、行政界线、土地利用分类等基础性制图规范,提升两类成果的叠图比对与数据互通。
问:《数据管理规范》《制图技术规范》发布后如何实施?
答:两项规范均为地方推荐性标准,需与相关管理文件同步实施。省生态环境厅后续将积极推进标准的实施应用。一是发挥标准的规范作用,加强对成果数据和图件制作等的技术指导。二是做好成果的实施应用,配套下发数据模板和制图符号库,组织开展标准的培训和解读,推动标准在各级管理部门和技术支撑单位的使用,提升成果数据质量和图件规范性,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建设、成果汇交和有效应用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