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5-166422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5-10-11 16:14
- 名称: 《关于加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关于加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近日,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若干措施》(湘政办发〔2025〕2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空气质量已经成为影响我省高质量发展和美丽湖南建设的关键因素之一。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明确提出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各省级政府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联防联控。我省出台《若干措施》,是落实国家部署要求的实际行动。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分析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借鉴成渝城市群、武汉都市圈等相关做法,听取有关部门、城市、研究机构的意见建议,起草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多轮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结合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5年8月19日,《若干措施》经省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20日,《若干措施》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9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相关部门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娄底八个重点城市;聚焦“三结构”“两难题”等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存在的突出问题;聚焦重点城市之间的统筹、联动、协调、配合;聚焦“到2027年”的重点时段,力求精准管用,提出8个部分17条措施。
一是产业结构联调,强化准入管理,明确重点行业新建项目环保绩效和总量减排替代要求,提升重点行业和园区环境绩效,加强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二是能源结构联优,加强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明确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要求,加快非电用煤减量替代,促进重点行业煤改气、煤改电。三是交通结构联建,推动新能源车辆替代更新,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联合监管,持续推动油气治理提升。四是秸秆焚烧联治,从加强综合利用和精准焚烧管控两方面同向发力。五是烟花爆竹联控,强化烟花爆竹源头管控和联合监管,开展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推进源头减量。六是面源污染联管,深化扬尘污染和餐饮油烟整治,健全闭环机制。七是重污染天气联防,加强预警预报、数据共享和污染源监控,完善重点城市会商机制,联合应对区域污染。八是组织保障联动,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和坚持科技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