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4-188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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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4-11-12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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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正确把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EOD模式是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重大创新,通过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发展品质,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实现产业的增值溢价,从项目层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EOD模式将生态环境治理作为产业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治理成效为产业开发带来增量收益,并依靠产业收益反哺生态环境治理的投入,有效缓解政府投入压力,有利于企业(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项目投入,在不依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实现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破解生态环境治理融资难的瓶颈。
二、《通知》起草过程
2020年国家开展EOD试点项目以来,我省共向国家成功报送试点项目11个,为进一步解决生态环境治理总体投入不足、高度依赖政府财政资金、投融资渠道不畅、自我造血功能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破解全省每年只有5个EOD项目名额的限制,我省积极谋划,守正创新,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探索推进省级EOD试点工作。2024年2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湖南省EOD模式创新推进座谈会,邀请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以及银行机构共同研究推进湖南省EOD模式创新工作。4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国开行湖南省分行、农发展行湖南省分行、省环科院等单位的同志赴江苏、浙江两省开展EOD省级试点工作调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观摩,学习兄弟省份先试先行的成功经验。同时,通过网上查询以及函调方式,梳理了山东、广西等其他省份省级EOD模式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5月,在综合国家和各省EOD模式创新发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要求,按照我省实际情况,起草了《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6月,省生态环境厅发函征求了省委金融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以及厅机关各处室、直属(直管)单位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和多次修改完善,最终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委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联合发布。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七个部分,分别是工作目标、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支持政策、组织保障、申报方式及材料、附件。
工作目标提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聚焦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一批省级EOD模式试点,探索将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一体化实施,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为推动湖南高质量发展、加快美丽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申报要求从项目申报主体、项目谋划、方案设计、投资规模、项目要求,以及项目运营维护、市州申报数量等方面对项目申报方向、要素保障、谋划设计以及落地实施等内容进行明确。
申报程序对申报资料以及省、市两级推荐及审查流程进行明确。
项目实施要求项目坚持市场化运作、各级各部门依法依规支持项目实施,同时加强项目评估总结,尤其是生态环境效益目标实现情况。过程中应严格落实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严防廉政风险,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支持政策包括金融机构加大绿色金融支持、财政部门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发改和生态环境部门优先给予要素保障以及优秀项目推荐纳入国家项目储备库等内容。
组织保障主要是省、市县等层面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等内容。
申报方式及材料主要是对项目申报时间、方式和申报资料等进行明确。
附件主要是项目基本情况表(模板)、项目实施承诺函(模板)和项目审查意见表(模板)。
点击查看:关于开展湖南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2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