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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 索引号:430S00/2023-005872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1-18 15:34
  • 名称: 政策解读: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湘江是湖南省人民的母亲河,湘江干流是长沙、湘潭、株洲、衡阳等湖南省最重要城市的饮用水源,而湖南省又是我国最重要的有色金属之乡,重金属污染对湘江干流上饮用水源安全存在着威胁。2020年湘江干流连续发生2起饮用水源地铊超标事件,引起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的高度重视,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生态环境部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事件得到妥善处置。但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暴露以下问题:一是预警信息报告不及时,造成污染范围扩大和后期应急处置难度加大;二是应急监测能力不强,应急监测组织程序不健全,极大影响及时掌握污染现状和预测污染发展趋势;三是排源、溯源手段缺乏,难以及时锁定污染源;四是跨境的湘江干流的重金属污染应急工作对上下游应急联动有着较高的要求,上下游应急联动机制不完善极大地制约了湘江干流上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应急工作。为完善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按照原副省长陈文浩指示要求以及涉铊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预案目的

通过编制《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湖南省境内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应对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有序高效联动管理和应对机制,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减少消除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危害,保证湘江干流两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湘江干流水环境安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预案主要内容

《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属于《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82号)的专项预案,是专门用于应对湘江干流涉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专项预案依托《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近年来我国防范流域水污染的典型案例,针对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金属污染特征重金属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特殊要求,从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及信息发布、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善后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九个方面进行编制,强化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规范了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事先发现、事中应急、事后处置的方法和程序,明确了信息报告的责任和程序,突出了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气象、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力求从应急机制上满足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要求。

(一)总则。阐述了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该专项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湘江干流突发重金属水污染环境事件的预防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考虑湖南省其它水域存在同样问题,本预案规定资江、沅江、澧水等其他河流参照本预案执行。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省级成立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担任副指挥长。省直各厅局为指挥部成员,并明确了各厅局职责。上述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参照《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湘发〔2020〕17号)对各职能部门职责的调整,本预案对《湖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应职责规定进行了修

(三)预防与预警。提出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工作要求,同时按照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有关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等四个级别,阐述了分级标准。

(四)信息报告及信息发布。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卫健、应急、交通等部门的信息报告和地方政府的信息发布等程序进行了规定。

(五)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由省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下设9个工作组,明确了各工作组职责。较大事件由各市州负责处置,省级以指导为主,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指导环境应急处置工作。涉及城市和农村集中式自来水厂应急处置工作的,分别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赴现场指导自来水厂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一般事件由县级负责处置。应急处置包括应急监测、溯源断源和应急处置措施,对各相关厅局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规定。

(六)善后处置。应急响应终止后,对事件调查、损害评估、生态修复、损害赔偿等进行了规定。

(七)应急保障。主要包括联动、队伍、技术、物资等四个方面的应急保障。

(八)监督管理。强调了应急演练和培训以及事件应对过程的奖惩措施。

(九)附则。说明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将根据情况,适时修订。

三、《预案》保障措施

本预案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贯彻执行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湘江干流重金属污染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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