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解读
- 索引号:430S00/2023-000870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2-12-30 11:06
- 名称: 《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解读
一、《规划》印发有何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1修订)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为核心;以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风险防范能力为主要任务,紧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重提升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能力与水平。2021年12月31日,《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印发实施,规划时限从2021年到2025年。
二、《规划》编制有何要求?
一方面《规划》编制时需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是湖南省“十四五”期间固废管理方面统领性、方向性的制度文件,是为后续出台的固废管理制度搭建“四梁八柱”;另一方面把握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固废法》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强化固体废物治理,深入推进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强白色污染、新污染物治理等方面;二是与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划目标相结合,结合国家、省内相关总体规划与省级发改、住建、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工信、商务等部门相关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充分结合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确保规划内容的全面性,目标的一致性和工作统一性。三是与“大环保”、“大固废”格局相结合,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协调机制,落实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污染环境防治、安全生产、运输安全以及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与固废管理存在的问题与短板相结合,结合全省“十四五”经济社会规划重大产业发展计划,全面梳理“十三五”期间的管理短板,着重从管理体系、利用处置能力、环境监管能力、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科技支撑等方面,找准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约因素。
三、《规划》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规划》体现有“三个新”:
一是新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一头连着减污,一头连着降碳。要做到“抓好两条主线、守住一个底线、突出两个抓手”。两条主线:一条底线是对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到利用处置强化全链条环境监管;另一条是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强化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守住一条底线就是要严守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重金属,即“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的生态环境风险底线。两个抓手即新污染物治理和“无废城市”建设,确保持续提升固体废物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二是新内容。(1)推进“大固废”格局。相比“十三五”规划重点关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十四五”规划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新污染物、化学品等纳入重点监管内容。(2)防范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强化园区监管责任,建立省域间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省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源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3)延伸拓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有序推进长沙、张家界两个国家级“无废城市”建设基础上,积极谋划省级“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试点。(4)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出台《湖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完成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并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完成一批调查监测及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
三是新举措。(1)依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强化利用处置能力。市州统筹规划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设施,推动建立危险废物收集点试点,支持省内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立省内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发挥水泥窑、工业窑炉工艺特点,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形成优势互补。(2)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修订完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及数据报送制度;建立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技术体系;推进危险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实现“一证式”环境监管;健全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申报登记制度,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建立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风险评估与环境管理制度,防控新型污染物环境风险。(3)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部门信息平台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强大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利用湖南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2023年底前,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或利用过程实现视频监控、实行二维码电子标签等。
四、《规划》明确了哪些具体目标指标?
到2025年,全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全面掌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总体匹配,构建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安全可控;生活垃圾分类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一体化基本完成,建立全省一体化、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监管体系,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具体指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0%;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9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 100%;县级及以上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 100%;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基本建立,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 100%,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7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秸秆综合利用率≧8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废旧家电规范回收率≧50%;推动 2-3 个“无废城市”建设。
五、《规划》提出了哪些主要任务?
《规划》围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弃物、废塑料和其他废物等10个方面。主要包括:(一)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监管及利用处置体系和监管机制,强化申报登记、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和利用处置设施布局和建设;(二)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推动分级分类管理、严格危险废物项目准入、完善收集体系建设、适度发展水泥窑、工业窑炉协同处理危险废物等,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三)提升医疗废物处置及应急能力、补齐短板、提质扩能、完善应急机制等;(四)以摸清底数、完善制度为主要任务,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五)构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防控新型污染物环境风险;(六)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七)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设施和长效监控机制,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八)通过政策支持和压实责任相结合,完善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管理体系;(九)加强塑料规范化回收、清运和综合利用,防治白色污染;(十)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立废旧家电、报废机动车等城市矿产回收网络等共34项任务。
六、《规划》着重推动解决湖南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哪些难题?
一是我省是有色金属之乡和农业大省,产业结构偏重,固体废物点多、面广、量大,固体废物环境管理难点和压力持续增加。制定了《湖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2022-2025年)》。其中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重点重金属严格遵循“减量替代”、“等量替代”原则,是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约束性指标,进行年度考核。目前已将重金属减排任务分解到各市州,确保到2025年重金属排放量将比2020年下降7%的目标任务;二是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结构性不平衡,处理设施在区域分布和类别方面也不平衡,且收集体系不健全。我厅两次发布《建设项目投资引导性公告》,系统分析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情况,引导企业有效投资。发布了《湖南省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湘环发〔2022〕62号),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行为,切实解决小微企业“收集难、转运难、处置难”等问题,后续将推动工作方案的实施;三是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基础薄弱,有待适用新形势新要求,监管手段信息化水平不高。出台《湖南省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湘环发〔2022〕85号),理顺监管机制,细化涉危险废物单位监管等级,填补了危险废物监管的短板,推进了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的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