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武县镇南风电场工程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公开
项目名称 |
湖南省临武县镇南风电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境内镇南乡和大冲乡 |
建设单位 |
临武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验收调查单位 |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临武县镇南风电场工程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境内镇南乡和大冲乡,距临武县县城距离约20km,场址总面积约 21.4km2,工程装机容量 50MW,新建25台单机容量2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均配置2200kVA的箱式变压器;年上网发电量10091万 kW·h,本工程主要由风机基础区、交通设施区、集电线路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弃渣场区等项目组成,直埋电缆长34.9km,新建及改造公路 29.64km,其中新建公路20.34km,改造道路9.30km。工程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2016年 1月完成全部风机安装,2016年2月25日25台风机全部并网发电。建设期间,项目风机经过微观选址和初步设计,部分机位选址、项目占地、道路、弃渣场设置等与环评时工程内容存在部分变更,其中,装机容量根据《关于核准湖南临武镇南风电场项目的批复》(临发改〔2014〕110号)较环评阶段增加了0.1MW。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理位置、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建设内容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工程实际总投资441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018.9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57%。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环保手续齐全,按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管理措施基本到位,验收监测的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应标准,并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验收资料齐备。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湖南省环保厅政务大厅0731-8569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