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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郴州北湖区风电场2×50MW(一期、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6-29 14:58   【字体:    

华能郴州北湖区风电场2×50MW(一期、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开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华能郴州北湖区风电场2×50MW(一期、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4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能郴州北湖区风电场2×50MW(一期、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境内,厂址距郴州市直线距离约20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43′59"~112°49′39",北纬25°29′47"~25°33′02"之间。海拔高程在1170~1270m之间。

建设单位

华能新能源湖南风电项目筹备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MW,设计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一期工程安装1号-25号风力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安装26号-50号风力发电机组,一、二期工程同时进行施工建设。工程预计年上网电量为21825万kW·h,年等效满负荷利用小时为2182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新建50台风力发电机组及相应箱式变电站、场内道路工程(新建场内道路20.56km,改造场内道路15.28km,进场道路依托现有S212)、集电线路工程42.8km、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工程总占地面积54.95 hm2,其中永久性用地面积16.5hm2,施工临时占地面积38.45hm2。项目总投资为843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2.1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进一步优化项目选址、选线和设计。严格按照湘发改能源〔2016〕822号文件规定,落实对风电项目建设选址及管理的有关要求。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的施工方案充分优化,最大限度减少对地表的扰动;项目采用低噪音风机、变压器等设备,风机叶片建议采用液压举升车进行运输,最大程度降低道路开挖裁切面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控制道路路基和路面宽度,并绕避植被茂密地区,尽量避开景观视线;风机布设点应避开植被丰富地段;进一步优化弃渣场选址,不得选于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

2、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保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施工区域及时洒水抑尘,散装材料采取封闭运输,减少粉尘和扬尘产生。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按规范要求设专场堆置,施工结束后用于迹地生态恢复;工程各项建设活动均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开展,施工任务完成后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完成生态恢复;严格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结合项目地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及时绿化并做好恢复植被工作;植被恢复应根据植物的生理特性,合理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成活率高的物种;加强生态恢复区后期培育与养护,消除水土流失和景观影响。

3.严格落实施工期环保措施。新建场内道路工程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道路、弃渣场及风机平台边坡坡脚应筑浆砌石挡墙及护坡,施工道路两侧和渣场周边规范化设置排水沟,防止发生水土流失、山体滑坡、路基塌方、渣场冲垮等灾害引发的环境风险;施工期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配套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区域应及时洒水降尘,减少扬尘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在仰天湖国家湿地公园內对进场道路改造施工必须征得相关部门意见。

4.落实营运期环保措施。做好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的检查维护,设置事故集油池防止漏油风险;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减量后妥善处置。变压器设备等故障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油属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和修改单以及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并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并规范化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风电场等运行的噪声影响,做到噪声达标不扰民。开展营运期环境噪声跟踪监测,并预留噪声监测经费。

5.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和北湖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北湖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对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按相关规定收取排污费。

6.切实做好风机对鸟类影响观察,如发现风机运行对候鸟迁飞有影响,应切实履行保护职责,立即采取停运风机等保护措施。

7.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湘发改能源〔2012〕445号的要求做好相关用地规划,单台风机300m范围内不得再规划建设建筑物,尤其是噪声敏感的建筑物。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张贴公告、网上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2016年5月23日、6月24日,在郴州市北湖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网上公示。2016年5月在项目可能受影响的大塘村村委会、马落塘居民点张贴公告。2016年7月对项目周边的可能受影响的居民进行了调查,共发放并回收个人调查表40份,对与项目相关的郴州市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人民政府、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郴州市北湖区林业局、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北湖分局、郴州市北湖区水利局、郴州市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北湖分局永春国土资源所、郴州市北湖区旅游外事侨务局、北湖区鲁塘镇人民政府等9家团体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100%的单位及个人被调查者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当地公众反馈意见。

华能郴州北湖区风电场2×50MW(一期、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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