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经审议,省环保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环保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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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邵阳市隆回县 |
建设单位 | 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指挥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隆回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位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木瓜山水库在资水二级支流西洋江上游,坝址距隆回县城58km。木瓜山水库现有工程于1971年11月动工,1981年蓄水,现有工程设计正常蓄水位478.4 m,正常库容5239万m3;死水位428.3 m,相应死库容41万m3。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工程、辅助工程、移民安置工程和环保工程,扩建后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88 m,相应库容9200万m3,校核洪水位489.22 m,相应总库容9632万m3,新增淹没面积1823.91亩。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水库定位调整为以灌溉、供水为主,兼有防洪、抗旱应急、下游补水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确保隆回县县城及镇域供水需求。本次木瓜山水库扩容,坝址下游梯级电站维持现状、机组不扩容。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其中枢纽工期28个月,灌渠工期8个月。项目总资金估算为57251.16万元,环境保护总投资共计1247.17万元(不含水土保持费用),环境保护投资占工程总投资的2.1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合理设置取水口。严格按照木瓜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为保证隆回县县城及镇域供水需求及水质安全,按照报告书及专家建议,调整隆回县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至木瓜山水库库区取水。木瓜山水库下游梯级电站机组不得以木瓜山水库的扩容增加发电量及发电能力。 2. 做好施工期污染防治工作。各类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必须分别进行处理达标后回用,严禁外排;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严禁向河道倾倒,确保库区水质安全,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防止其污染环境;采取随时洒水、合理控制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扰民;施工营地不得设置炸药库,施工需要,需向当地公安局申请,配置运输至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未引爆炸药,防止污染区域地下水和发生爆炸风险事故;做好淹没区的移民安置工作及库周现有养殖场的关停取缔工作,按有关规定对其遗留环境问题妥善处理。 3.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最大可能地减少项目建设和营运对湖南省隆回县魏源湖省级森林公园的影响。合理优化渣土平衡,按报告书提出另行选址的1#弃渣场必须满足环保要求,弃渣场不得设置在森林公园范围内;工程弃渣必须按规定在指定的渣场堆放,先护后弃,加强弃渣场防护,防止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按有关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本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施工区域的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建立严格的分层取水管控措施,避免出现低温对农作物的影响。施工期严格按照施工导流方案确保下泄生态流量;营运期采用大坝左侧新建输水导流隧洞设置专用生态基流放水管,确保木瓜山水库最小下泄流量不低于1.033m3/s,大坝右侧共设置11层分层取水孔,尽可能避免低温水对下游河道水生生物的低温影响;生态放水管应设置水量在线监测仪,定期查看,确保最小下泄生态流量长期稳定的下放。 4. 做好库区环境保护工作。在水库蓄水前,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淹没区库底彻底清理,对库区周边的危险化学品(如农药等)有毒有害的污染物安全转移,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做好防治水环境污染工作,以上问题妥善处理后,经环境主管部门阶段性验收合格后,方能蓄水;及时清理坝前漂浮物,定期将漂浮物和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科学合理与东风水库实行统一调度水资源。制定库区环境管理制度,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应落实坝址以上流域库区沿线村庄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建设。按规定在库区周围划定合理的陆域保护范围,严禁在库周及上游区域新建和迁建对水库有污染的企业,严禁在库区建设排污口,严禁库区网箱养鱼,避免引起水库污染和水域富营养化。保护库区周边植被,涵养水源,不得对库周灌木林地随意砍伐,坡度25°以上土地必须退耕还林,库区水质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要求。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相关事项的承诺》(隆政函〔2016〕244号),在水库正常蓄水前完成库区养殖场清理工作,水库蓄水后,不再新建对库区环境产生影响的养殖场。 5. 做好移民安置和安置区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木瓜山水库扩建工程环境影响相关事项的承诺》(隆政函〔2016〕244号),对安置区内废水和废弃物集中处理和处置。集中安置点供水水源在投入使用前后进行监测,保证安置点饮用水卫生安全;移民安置区建设与环保工作应达到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标准的相关要求。 6. 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的应急保障措施,降低环境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加强水库水质、底泥监控,在库区设置常规监测断面,定期向地方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测报告。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报告将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用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公告、问卷调查等形式对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于2016年3月4-14日张贴了信息公示,并在中国隆回网站上进行了公示。2016年4月21日,在《邵阳日报》进行报纸公示,并在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环评中心网址进行简本公示。2016年4月28-30日建设单位在现场发放调查表82份,其中团体调查表18份,个人调查表64份, 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公众及团体均100%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