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作出验收意见公开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作出验收意见
公开表
项目名称 |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衡阳县的樟木乡 |
建设单位 | 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 | 湖南中诚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位于衡阳市衡阳县的樟木乡衡阳市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内西北面,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5月由我厅以“湘环评〔2015〕66号”文予以批复,2017年3月由衡阳市环保局对其部分变更工程以“衡环发[2017]36号”进行了变更批复。项目于2015年6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该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主要由主体工程(包括2台500t/d机械炉焚烧炉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机、发电机、主厂房)、公用工程(包括供水、排水、电力等系统)、辅助工程(包括燃油设施、压缩空气系统、化学水系统、垃圾贮存系统、门卫室)、环保工程(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等)组成。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项目总体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湖南环境监察局 0731-85698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