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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陆港枢纽(一期)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6-01-06 09:00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衡阳陆港枢纽(一期)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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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569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陆港枢纽(一期)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衡阳珠晖区

建设单位

衡阳陆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水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衡阳陆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在衡阳市珠晖区实施衡阳陆港枢纽(一期)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总投资37530.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8.80万元。铁路专用线正线全长2.22千米,配套建设信号楼、铁路生产及办公房屋等。水铁联运区的仓储、堆场及装卸、除尘等内容纳入衡阳港白沙洲港区文家坪作业区码头工程,不属于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内容,码头工程另行环评,由衡阳陆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建设。该项目占用272厂选矿、磨矿、仓储原料库,其拆除及相关环保手续办理和废弃物安全处置工作等均由272厂负责,拆除后用地检测满足相关标准后,该段专用线方可开工建设。该专用线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近期货物列车对数为4/日,远期货物列车对数为6/日。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8.77万方,土石方回填总量62.10万方,从相邻的衡阳港白沙洲港区文家坪作业区码头工程陆域建设区调入35.50万方,外购填料7.83万方,项目不设弃土场、取土场。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6.78公顷,临时用地均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项目占地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距离湘江衡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约60米。项目所在地属于衡阳市级雁城中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该项目已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和省水利厅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施工临建区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合理安排工期,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加强边坡防护,尽量减少路基开挖创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采取设置护坡、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和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用于后期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生态修复。强化景观设计,做好路基边坡、站场绿化工程,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项目评价范围涉及湘江衡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施工期应加强管理,设置保护标识牌,不得在保护区内设置临时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污废水禁止排入保护区。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房屋已有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综合利用。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防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施工生产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洒水降尘,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淤泥干化废水和围堰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流至原水塘运营期水铁联运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场地内部绿化灌溉、地面冲洗等;101站信号楼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现有污水管网;水铁联运区初期雨水经东、西两侧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降尘。

(三)严格落实环境噪声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线路和时间,必要时设置围挡或移动式声屏障,对于噪声较大的固定声源采取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禁止夜间施工,防止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结合运营期振动影响预测结果,对振动超标的文家居民点1(路右)4户居民房采取振动环保拆迁措施,拆迁后沿线振动保护目标全部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加强铁路管理、提高铁路装备技术含量,进一步降低铁路噪声的影响。预留环保资金,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采取增补或强化降噪、减振措施,确保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振动标准要求,切实维护沿线公众合法权益。沿线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和振动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合理布置施工材料堆场,采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路面硬化和限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运营期矿建材料、煤炭、金属矿石等散货材料在装车后喷凝固防尘剂,运输过程中加盖篷布,减少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回填用作路基建设,固体废物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运营期车辆、设备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依托272厂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和运营期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

衡阳陆港枢纽(一期)项目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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