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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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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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益阳资阳区;湖南益阳赫山区;湖南岳阳湘阴县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3.08亿元实施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该航道起于益阳龙塘作业区,终于湘阴芦林潭,途经益阳市赫山区、资阳区,岳阳市湘阴县,总长101千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航道整治工程、移堤工程、桥梁工程和配套工程。 航道按2000吨级标准整治,航道设计尺度为3.0米×75米×360米(水深×双线航宽×弯曲半径),疏浚14处,护岸6处、护底15处、固滩和护滩工程各1处;移堤工程共5处,拆除二级堤防3904米,新建二级堤防3616米;对4座桥梁进行防撞设计,3座桥梁安装防撞主动预警系统;配套建设航标工程423处、锚地1个、航道处3个等。工程永久占地24.14公顷,临时占地481.55公顷。土方开挖及疏浚量1274.56万方,借方21.24万方,回填202.92万方,弃渣场消纳828.44万方,其余交由益阳市水运建设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湘阴县河道砂石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依规接收处置。 该工程既有航道不可避让穿越湖南湘阴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其中湖南黄家湖国家湿地公园和南洞庭湖大口鲶青虾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无工程内容。2处疏浚工程涉及湖南湘阴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临时占用自然保护区面积33133.3平方米;7处疏浚工程和水工设施(船、航标等)涉及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实验区,疏浚工程临时占用保护区面积37.50万平方米,水工设施(船、航标等)永久占用保护区面积3846平方米。该项目涉及湖南湘阴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已取得湖南省林业局的支持意见;涉及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取得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审查意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已取得益阳市人民政府和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该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龙尾滩、青龙洲滩疏浚工程涉及益阳市资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已取得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资水益阳至芦林潭二级航道建设工程施工期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承诺函》(益政函〔2025〕105号)与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同意意见。项目用地已取得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30000202300185号)。该项目已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和省水利厅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时间,设置电子围栏严控疏浚边界,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开鱼类、蚌类和长江江豚等重要水生生物繁殖和洄游高峰期;做好施工期驱豚驱鱼工作,加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监测与巡查,一旦发现长江江豚等珍稀水生生物活动,立即暂停施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避免意外伤害;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疏浚工程设置防污帘半封闭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督,严控疏浚范围与深度,减少悬浮泥沙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开展底栖动物、鱼类等人工增殖放流,恢复水生生态;临时用地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鸟类迁徙高峰期,船舶在保护区航段夜间航行时应加强对船舶灯光的管控。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施工时精确定位,严禁越界疏浚及误入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施工。严禁在河道内进行疏浚物筛选作业,疏浚物余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可回流资水或湘江。疏浚点施工前应提前告知益阳市二、三、四水厂,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监测考核断面疏浚施工前应向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备。优化水源保护区内的疏浚工程施工方案及施工时段,加快施工进度,疏浚工程控制在15天内完成。水源保护区内疏浚工程设置两道防污帘半封闭施工,减少疏浚活动悬浮物外溢带来的水质影响,并尽量做到疏浚时不取水、取水时不疏浚。疏浚作业期间进行跟踪水质监测,在益阳市资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设置水质自动监控点,实时监控疏浚水域水质指标,并结合手工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立即停止疏浚作业,及时报告水厂、自来水公司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落实相关承诺措施,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必要情况下启用应急备用水源,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临近水质监测考核断面的疏浚工程设置防污帘半封闭施工,确保水质断面不掉类。妥善收集处置各类污废水,船舶污水及生活污水暂存于船舶自带容器中,到港后由港口岸上污水接收单位处理或由当地船舶污染物接收企业接收,不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施设备;合理安排弃渣运输线路和时间,在居民较集中区域施工时,设置围挡或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禁止高噪声设备作业。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各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最大限度减少起尘量,缩短扬尘污染的时段和污染范围;水泥、石灰等易飞散物,运送时应加盖蓬布,防止扬尘产生。运营期加强船舶燃油使用监管,禁止大气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船舶进入水域,有条件的船舶加装烟气处理设施,加快岸电设施建设,有受电设施的船舶应当使用岸电。 (五)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在疏浚前,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对不同疏浚点底泥取样,开展污染物监测,确定为符合标准要求方可上岸消纳或综合利用,否则由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施工疏浚物及开挖方优先利用于本工程,其余部分应依法依规处置,避免出现假借航道疏浚名义非法采砂。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船舶垃圾交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接收,禁止向水域倾倒。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航道及通航船舶导航、助航管制,严防施工期或运营期船舶碰撞、搁浅、侧倾等造成燃料及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海事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周边应急资源,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开展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演练。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