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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07-14 08:02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

建设单位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51994.46万元实施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该专用线起自浩吉铁路步仙站北端咽喉东侧,终至电厂站,正线全长5.678千米。全线共设2座车站,包括适应性改建现有浩吉铁路步仙站,新建电厂站。其中:步仙站站房侧新增货物交接线2股,每股有效长度1050米,预留延长至1700米条件。本线接入步仙站新建安全线1条,有效长度50米。同步改造两端咽喉区,将既有吉安端咽喉区安全线延长至75米兼做机待线使用。电厂站按2重2空1机走设置,每股有效长度1050米,预留有效长度1700米条件。进站端设轨道衡1处。新建整备兼边修线1条,有效长度120米。同步新建车站信号楼及铁运综合办公楼。结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许决字〔2024〕539号)及环评报告书,本项目不包含货物装卸建设内容,翻车机房及其装卸、除尘设施属于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内容,由湖南湘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建设。该专用线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初期、近期和远期货物列车对数均为3对/日。项目工程挖方64.02万方,填方56.83万方,弃方7.19万方,项目需设1处弃渣场,不设取土场。项目永久占地面积33.84公顷,临时占地5.75公顷,项目占地及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66公顷,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前,本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该项目已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批复和省水利厅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范围内设置各类临时工程。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加强边坡防护,尽量减少路基开挖创面,并重点落实设置护坡、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和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回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和农田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生态修复。强化景观设计,做好路基边坡、站场绿化工程,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临时生活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桥梁钻孔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干化处理后优先用于填方工程,不能利用的进入弃渣场,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防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运营期步仙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站场内部绿化灌溉、地面冲洗等,不能回用的外排至周边沟渠;电厂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站场岳州电厂项目翻车机房内的降尘用水及站场内部绿化灌溉、地面冲洗等,不外排。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

(三)严格落实噪声及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线路和时间,必要时在施工现场进行围挡或设置移动声屏障,对于高噪声的固定声源采取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对距线路较近、规模较集中且噪声预测值接近标准值的狮山社区-陈家塅DK1+400~DK1+600右侧路段设置直立式声屏障200延米,并确保该路段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类别标准限值要求。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在噪声和振动达标距离内不得新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加强铁路管理、提高铁路装备技术含量,进一步降低铁路噪声的影响。预留环保资金,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采取增补或强化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及《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相应标准要求。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定,施工现场严格落实“8个100%”,强化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路面硬化、限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施工期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回填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运往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固体废物在站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日常检修活动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六)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湘投能源岳州2×100万千瓦燃煤发电工程铁路专用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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