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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02-24 12:14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湖南省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长沙宁乡县;湖南娄底双峰县;湖南湘潭湘乡市、韶山市、湘潭县、雨湖区

建设单位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项目概况

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拟投资84275.06万元实施湖南省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灌区工程规模为大(2)型,工程等别为Ⅱ等;总干渠、北干渠渠系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左干渠、右干渠、南干渠、骨干支渠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渠首工程、渠道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其他工程以及灌区信息化建设等。1)渠首工程:总干渠进水闸拆除重建1处,总干引水渠防渗衬砌0.4km,引水渠拦污设施新建1处,机埠更新改造4处。2)干支渠道防渗衬砌:总长 292.247km,其中干渠54.233km,支渠238.014km3)干渠除险加固总长29.359km4)干渠渠系主要建筑物建设。渡槽加固改造14处、拆除重建楠竹长虹槽及涓上飞涟渡槽等2座,隧洞加固改造10处。5)干支渠系附属建筑物建设。包括节制闸新建1处,泄洪闸加固改造20处,节制闸加固改造5处,渠下涵加固改造65处,清污设施新建3处,机耕桥拆除重建47处,支斗渠一体化闸门改造37处,维养道路新建28.649km,清淤下车车道新建2.22km,入渠踏步新建2.58km6)灌区管理站(房)建设:灌溉试验站易址重建1处,管理用房改造6处,设施设备检修车间新建1处。7)信息化建设。项目挖方总量137.35m3,回填总量138.04m3,借方8.87m3,弃方8.18m3(其中0.65m3运至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工程回填区回填处置,0.20m3运至宁乡市大屯营村废弃矿区矿坑回填,7.33m3运至谷合村弃渣场回填)。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76.0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241.25公顷(其中新增永久占地为0.4199公顷),临时用地34.81公顷。工程无移民安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未完工部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确保不越界施工,尽量减少对土壤和植被的破坏涉及生态敏感区范围内的工程,严格控制在现有灌渠渠道内进行施工,不在湿地公园范围内设置临时用地减轻对湿地公园的生态影响。优化施工方案及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时间。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和要求,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生态修复。运行期做好项目沿线周边绿化和植被养护工作,强化绿化苗木管理和养护。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区租用附近民房,依托民房现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对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根据工程施工布置,合理设置废水处理设施,对含油废水、基坑废水、混凝土拌和及器械冲洗废水等进行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施工机械定期维护保养,严防机械用油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对机械废油进行收集并送往有资质单位处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施工前,建设单位与各自来水厂沟通了解取水口取水时段,优先采取错时取水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用水施工过程采取截流围挡导排、施工渠段断水水体保护和减缓措施,并书面告知涉及水厂提前安排备用水源,确保不对饮用水源水质及居民供水产生影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设置临时用地。灌区10处管理用房(无人值守的除外)分别建设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期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回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加强灌区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建设灌区生态沟渠生态塘,削减面源污染入河量。输水线路依法采取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源头治理、截污导流、河道清淤或建设隔离带等措施保障输水水质达标。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评价范围内现状声环境保护目标共计113处(居民点106处,学校、幼儿园等特殊敏感保护目标7处,学校和幼儿园无夜间住宿及夜间教学活动)。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在晚上(22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禁止钻孔机夜间施工,行车路线规划尽量避开居民生活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对于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时设置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施工过程中,优先选择先进、低尘施工工艺和设备。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限速行驶等措施。场内施工道路和敏感点附近道路采取路面养护和洒水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增加清扫频次,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淤泥及时清运回填至渠堤外坡压坡、压脚处理,严禁长期堆放。施工期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清淤产生的淤泥要及时回填综合利用。施工弃渣应按《报告书》要求送指定消纳场地进行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堆弃。运行期日常检修活动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对不能直接判定其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别。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环境影响报告全本链接

(公示稿)0221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2023630日,建设单位在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官网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2024124日,在湖南省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官网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126日和129两次在《中国新闻》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公众意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19日在厅官网对该项目进行了10个工作日受理情况公示,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于2025124日收到1群众来信,组织专家针对信件反映情况逐条研究,意见采纳部分已要求技术单位在环评报告中予以修改。

湖南省韶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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