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虞公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湘阴县虞公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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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湘阴县虞公港铁路专用线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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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岳阳湘阴县;湖南岳阳汨罗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虞公港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虞公港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拟投资214873.79万元新建湘阴县虞公港铁路专用线工程,永久占地面积82.9147hm2,临时占地39.4875hm2,该项目出接轨站古培塘站后,并行京广铁路于1.3km处下穿平益高速跨京广铁路大桥,至汨罗市青春大道往西,并行规划的通港公路西行至虞公港港区终点,正线全长约22.433km,适应性改建既有古培塘站(K1500+252.1~K1502+200),设置交接线2条,有效长度1050m;机待线1条,有效长度75m;安全线1条,有效长度50m。新建虞公港站,设置到发线3条(含正线),有效长度850m;机待线1条,有效长度75m;停放线2条,有效长度分别为260m、120m;整备线1条,有效长度不小于85m。新建2个铁路装卸作业场,散货货物装卸场内设置1条装卸作业线,有效长度2020m;集装箱兼笨重货物装卸场内设置1束2线装卸作业线,有效长度均为780m。配套建设其他生产配套基础设施。结合《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湘阴虞公港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岳环评〔2022〕75号)及环评报告书,本项目设置的铁路散货装卸场内不设置货物堆场,仅在铁路散货装卸场建设场坪、铁路线路、公转铁装卸设施。铁路散货装卸场连接的皮带廊道、铁路装车机(含装车楼)等装卸、除尘设备属虞公港一期工程内容,由湖南省虞公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建设。该专用线设计时速60km/h,初期、近期和远期货物列车对数分别为9对/日、11对/日和15对/日。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99.99万方,填方173.10万方,借方109.23万方,弃方36.12万方,项目需设1处取土场和1处弃渣场。其中69.44万方借方来源于上月塘取土场,39.79万方借方通过外购获得,36.12万方弃方均弃置于吴家段弃渣场。项目占地及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天然林、公益林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27.9014hm2,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前,本项目不得开工建设。该项目已取得省发展改革委的可研批复,并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的专家审查会。 根据项目《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湖南省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关于<湘阴县虞公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的报告》(湘环事评环〔2025〕3号)以及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该工程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我厅原则同意该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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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工程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工程用地和施工范围,合理安排工期,减轻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加强边坡防护,尽量减少路基开挖创面,并重点落实设置护坡、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等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和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和农田复耕。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采取生态修复。强化景观设计,做好路基边坡、站场绿化工程,确保工程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二)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声环境保护目标54处、环境振动保护目标39处。建设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选低噪声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物料运输线路和时间,必要时在施工现场进行围挡或设置移动声屏障,对于噪声较大的固定声源采取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避免噪声和振动污染扰民。对噪声预测超标的19处声环境保护目标(龙塘村八组,龙塘村九组、十组,雁塘村一组、十四组,童家村八组,九龙村九组、十组,白水村六组,一塘村八组,一塘村十组,葛家村大托塘,葛家村十一组、十二组,坪屋,李公塘村,稠南塘文明小区,同仁村一组,丁头坝村,千秋十二组,龙华村,吴公村五组、六组,吴公村十五组),超标的桥梁段采取安装2.5米高的声屏障措施,超标的路基段安装3.0米高的声屏障,并确保超标路段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类别标准限值要求。合理规划铁路两侧土地功能,建设单位应配合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线路两侧及站场周边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加强铁路管理、提高铁路装备技术含量,进一步降低铁路噪声的影响。运营期加强集装箱兼笨重货物装卸场和散货货物装卸场装卸噪声控制,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装卸作业时间(避免在午休及夜间装卸),加强装卸设备检修维护及货场四周的绿化。预留环保资金,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必要时采取增补或强化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确保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规定,施工现场严格落实“8个100%”。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路面硬化、限速行驶等措施。混凝土搅拌站应采用全封闭作业,站内须配备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经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四)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施工废水经絮凝沉淀、隔油除渣等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沿线涉水施工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涉水桥墩采用围堰施工,桥梁钻孔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干化处理后优先用于填方工程,施工废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严防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运营期古培塘站、虞公港站和虞公港综合维修工区生活污水经收集和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部分用作站场内部绿化、地面冲洗等,不能回用的外排至周边沟渠。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针对污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等造成污染。 (五)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措施。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在站场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日常检修活动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 (六)加强运营期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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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