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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12-18 11:18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云溪区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拟投资3790万元,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规钛硅分子筛生产线现有场地内新建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常规钛硅分子筛生产线的部分生产设备,年再生处理中石化无废集团方案规定的失活环氧催化剂HW50261-182-50失活环己酮氨肟化分子筛(HW50 261-152-50)共计490吨,配套升级现有合成赶醇工序乙醇冷凝装置、部分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建成后最大可年产再生环氧催化剂分子260吨或再生环已酮氨肟化分子筛393吨(各自产品产能根据市场需求确定)。本项目给水、供电、供热、原料储运、固废暂存间等公辅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小施工期间施工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报告书》要求做好有组织工艺废气处理,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报告书》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一次改性废气经水膜喷淋处理后通过新建一根30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氯化氢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4的排放限值要求外排废气中的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标准值要求。合成赶醇、晶化、二次改性废气和醇回收罐呼吸损耗废气经除雾+三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现有35m高排气筒DA040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非 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4的排放限值要求。干燥、焙烧、加强干燥等工序废气“尿素溶液吸收+湿法气体净化+除雾+催化氧化+喷淋吸收”处理,进料、输送、磨粉、包装、筛分工序等废气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现有35m高排气筒DA041合并排放外排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4的排放限值要求,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氮氧化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5排放限值要求,外排废气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2排放标准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生产车间加强管理,落实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厂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7浓度限值要求,氨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1标准值要求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浓度限值要求

(三)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现有厂区给排水系统。二次改性膜过滤洗涤废水经低温减压蒸发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一次改性过滤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和喷淋废水现有高氨氮废水处理+生化处理装置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与《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中较严标准后外排长江。

(四)规范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废旧设备交由厂家回收。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厂区内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并开展监测,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书》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落实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各项环保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八)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第一次网络公示时间为2023712日。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395日在岳阳本地生活网进行公示,持续公开时间为10个工作日。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将本项目公示信息于202397日、912日在岳阳晚报进行了两次同步公示。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2024年1115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云溪基地钛硅分子筛生产环保及催化剂再生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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