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提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11-09 11:11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提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提质项目

建设地点

邵阳市大祥区城南街道清风村现有厂区北侧

建设单位

邵阳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中心现有16吨/天(两条8吨/天)化学消毒生产线(以下简称“现有项目”)于2015年由原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邵市环评[2015]62号),为拓展地区医废处置能力,邵阳优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邵阳市大祥区城南街道清风村现有厂区北侧实施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提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三条处理能力10吨/天(共计30吨/天)的高温蒸汽消毒处置生产线及相应的环保配套辅助工程。本项目对感染性废物HW01(841-001-01)和损伤性废物HW01(841-002-01)进行收集、运送、贮存,处置采用“高温蒸汽消毒+破碎”处理工艺,破碎后的医疗废物残渣采用专用运输车运至附近生活垃圾压缩站压缩处理最后运至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本项目对病理性废物HW01(841-003-01)、化学性废物HW01(841-004-01)和药物性废物HW01(841-005-01)进行收集、运送,在医疗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现有项目化学消毒生产线拆除,主体、公辅设施都将不再利用,仅保留现有的办公生活区。本项目已由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拟建地用地规划要求,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同意该工程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切实落实环评提出的污防措施要求,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一)做好项目与现有项目的衔接,本次提质扩能项目三条10吨/天高温蒸汽消毒处置生产线原则上同步建设,开始投产后,现有化学消毒线即予以退出拆除。

(二)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根据《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76-2021)及生产线处理能力对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进行“高温蒸汽消毒+破碎”处置,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在医疗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及时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三)按环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废物运输和暂存管理。根据区域内的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分布,兼顾医疗废物运输的经济性和安全性,避开人口密集区域、水源保护区及交通繁忙地段等因素,制定并持续完善稳妥可行的医疗废物收集路线。主体车间按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医废卸料、贮存以及高温蒸汽处理的前端上料等操作须在室内进行,禁止敞开作业。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高温蒸煮单元废气采用高温蒸汽高速混合灭菌,破碎单元废气、进卸料废气及冷库废气采用高效灭菌过滤器过滤除菌,上述四股废气经二次碱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设液化天然气锅炉一座,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废气有组织排放的硫化氢、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表3标准;其他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界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医废综合处理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五)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各类生产生活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消毒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较严值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由专管接入邵阳市国家农业科技园(湘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管网,经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檀江,该专管应与扩能提质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专管未完成建设、未接入污水处理厂管网前,本项目高温蒸汽消毒处置生产线不得投入使用。

(六)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

(七)加强固体废物管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高温蒸煮毁形处理后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运至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员工产生的废防护服、废口罩等劳保用品、压滤后的废水处理污泥经高温蒸煮毁形处理后送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及含抹布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八)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过程和对处置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杜绝生产废水、初期雨水不经处置直接排入周边自然水体。

(九)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结论现有项目化学消毒生产线完成退出拆除的基础上,现有项目环评及批复(邵市环评[2015]62)确定200防护距离不再设置,本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为高温蒸汽消毒处置生产车间外扩100米。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做好规划控制,确保环境防护距离内不新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对环境敏感的建筑。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0年9月8日在“红网论坛-城市论坛-邵阳”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公示2020123起,在“红网论坛-城市论坛-邵阳网站上进行了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于2020124127在《环球时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针对项目环评的反对意见。2022年922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扩能提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912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