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龙井互通及武冈机场连接线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近期对《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龙井互通及武冈机场连接线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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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龙井互通及武冈机场连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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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邵阳市武冈市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进一步发挥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辐射带动,2019年12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增设龙井互通及武冈机场连接线>的复函》(湘发改函〔2019〕232号),同意增设龙井互通及武冈机场连接线。洞口至新宁高速公路龙井互通及武冈机场连接线位于武冈市境内,路线起于武冈市北部的武冈机场,与现有二级公路武冈机场连接线(桩号K4+888.186)顺接,路线沿山体往北进行展线至桂竹边,在桂竹边处与龙井互通连接,路线于洞新高速主线K21+360-K22+380路段老屋场大桥处设龙井互通(主线中心桩号为K21+885.627)。项目由1座单喇叭互通式立交和1条连接线组成,路线全长7.703km,互通匝道长2.921km,连接线路线长4.782km,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互通A、B、C、D、E匝道设计速度40km/h,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度为9.0m,对向分离双车道匝道路基宽度为16.5m,在E匝道上设收费站1处,配套设置收费站管理设施1处。连接线设计时速60km/h,公路等级为二级,路基宽度为12m。全线共设匝道桥梁81m/1座,涵洞15道,通道2道,拆迁建筑物1704m2。工期2年,工程总投资21674.08万元。工程建设符合《湖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修编)》要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进一步优化、细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临时占地;按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优化取、弃土场的设置,工程中的填挖方、弃土须统筹安排,减少工程弃渣;做好路基边坡、排水系统建设,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及绿化工作。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本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土石方运输车辆采取加盖或加蓬等有效措施,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环境;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施工场地附近的敏感目标采取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隔声措施,施工场地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减缓工程施工噪声影响;按照报告书要求规范施工废渣处置,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溪渠、农田内。 3、严格落实沿线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优化线路选线,尽量远离居民区,减少交通噪声污染;按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对连接线芭蕉村-望岩坪K3+500-K4+500路段设置限速牌50km/h,同时预留跟踪监测费用及环保经费。运营期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一旦超标,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4、加强收费站环境管理。收费站采用清洁能源,对餐饮油烟采取高效净化处理措施处理;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将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再外排至无名小河。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工程须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保护等工作;工程拆迁安置方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妥善解决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环境问题。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确保沿线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