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磁浮东延线接入T3航站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磁浮东延线接入T3航站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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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磁浮东延线接入T3航站楼工程 |
建设地点 |
长沙县黄花镇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磁浮东延线接入T3航站楼工程位于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境内。线路自长沙大道与临空大道西北侧既有长沙磁浮快线接出,以高架形式上跨临空大道后,从机场管理集团北侧山地转入地下,向东敷设,至T2航站楼西南侧停车场设磁浮T2站;出站后沿第一跑道西侧走行,至第一跑道南端避开跑道折向东,接入拟建T3航站楼设磁浮T3站,并预留进一步延伸至浏阳的条件。线路全长4.448公里,其中高架段长0.224公里,地下段长4.224公里,共设地下车站2座,含换乘站1座。本工程初期利用既有长沙磁浮快线车辆段与综合基地、运营控制中心进行改扩建,不新增车辆段与综合基地、运营控制中心、主变电站。车辆采用3辆编组中低速磁浮列车,最高运行速度为100公里/小时。工程估算总投资为27.87亿元,建设工期47个月。项目符合《长株潭城市群城际轨道交通网规划(调整)》及环评审查意见,并已取得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磁浮东延线接入T3航站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20〕769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防治措施。各风亭、冷却塔出风口应背向行人设计,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风亭设置3米长片式消声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风亭区周边4a类、2类区的噪声防护距离分别为16米、30米;高架线路两侧噪声控制距离为线路外轨中心线两侧30米。噪声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二)电磁防护措施。根据现有长沙磁浮工程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电磁防护距离为10米,该控制距离内不得新建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T2、T3站及停车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经城市污水管网排入长沙临空污水处理厂处理。停车场生产废水经污水管网汇至既有车辆综合基地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场内绿化、车辆清洗等作业。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车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收集处理;停车库产生的废弃零部件收集后回收利用;磁浮列车组用废蓄电池、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在长沙磁浮工程车辆综合基地既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及时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施工期环保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普通渣土及盾构渣土环保措施并预留环保资金。施工中对盾构渣土类别属性进行鉴别,并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长沙市渣土管理部门要求,及时补充完善渣土堆放及处置措施,确保盾构渣土不污染环境;施工场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回用于施工营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限制夜间高噪声、振动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须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源强应布置在偏僻处或施工场地的中央,尽量远离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施工中严格执行长沙市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控制扬尘污染。对各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等,采取设置围挡墙、防尘网和喷洒抑尘剂等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防止颗粒物逸散;加强施工期地下水位和地表建筑物的观测、预报工作,实时监控,对可能发生涌水的地带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以防涌水和地表塌陷等突发性事件发生;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保护措施,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制定本工程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各项环保措施,防范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咨询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