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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配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12-10 10:00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配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配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静脉产业园

建设单位

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投资16753.43万元,在岳阳市静脉产业园内新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配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作为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仅处置本园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岳阳医废处置中心高温蒸煮工艺不能处理的医疗废物。本项目处置危废的类别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HW01医疗废物(831-003-01、 831-004-01、831-005-01);HW02医药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38有机氰化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9其它废物;HW50废催化剂,共计12类,48小项。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采用回转窑焚烧法处置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条处理能力为80吨/天的回转窑焚烧生产线及配套的危险废物接收系统、分析鉴别系统、贮存与输送系统、热能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残渣处理系统、废水处理系统、自动化控制系统、在线监测系统及其他公用工程等。

根据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拟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选址要求。在建设单位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服务范围进行建设、运营,严格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拟同意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危废管理措施。根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运输、贮存管理,入场医疗废物不设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原则上采用即入即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于本项目焚烧处置危废后残留的焚烧炉渣进行危废鉴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若该炉渣属于危险废物则送长沙危废中心安全填埋场处置,若该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可交由相关生产企业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飞灰在厂区固化处理后外运交长沙危废中心安全填埋场处置。布袋、废离子交换更换树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转至本项目回转窑焚烧线焚烧处置,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送至岳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入场经计量、分析检测后,根据性状和成分不同分区堆放,各分区之间设置隔断,禁止将不相容的危废混合堆存。

(二)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设备选型、燃烧温度、停留时间、急冷等工艺措施抑制二噁英的产生和再合成;通过控制入炉废物配伍、焚烧炉工况要求控制重金属的产生。焚烧烟气采用SNCR脱硝+急冷塔+中和吸收装置(消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两级喷淋吸收塔+湿电除尘器+烟气再加热处理后经50m烟囱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焚烧炉设置炉内运行工况在线监测和烟气排放口安装废气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联网。飞灰固化过程中产生的含粉尘废气采用“密闭仓内固化+脉冲式布袋除尘”的工艺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危废仓库产生的废气经过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VOCs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的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限值要求,H2S、NH3及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标准限值。破碎、污泥烘干、配伍进料均在卸料大厅封闭的空间内进行,采用自动卷帘门双门控制隔开,焚烧车间卸料大厅废气采用入炉焚烧方法处理,设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备用处理工艺,在焚烧炉停产或检修时处理卸料大厅产生的废气。

(三)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湿法脱酸产生的废水回用于急冷塔,不外排;冷却系统排污水和余热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洁、洗桶冲洗用水,不外排;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污水回用于炉渣冷却,不外排;湿电除尘器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污泥烘干预处理冷凝水、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三级标准及临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至临湘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

(四)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及厂区绿化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防治要求。厂区内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按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随时监测其水质,一旦发现地下水监测井的水质发生异常,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当地环境主管部门。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储罐区设置围堰、厂区设置事故池、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确保事故状态影响控制在厂区范围内。

(七)本项目设置厂界外500米范围的环境控规距离,在环境控规距离内居民完成搬迁后本项目方可投入运行,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落实防护距离内控规要求,其内不得规划建设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项目。

(八)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26.085吨/年,氮氧化物52.169吨/年,COD 1.516吨/年,氨氮0.065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量)0.008吨/年,纳入地方环保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191220起,在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于2020610起,在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于2020年6月22日和23日岳阳晚报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0721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配套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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