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成鑫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600台专用车搬迁项目拟批复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近期对《湖南成鑫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600台专用车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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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湖南成鑫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年产1600台专用车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 嘉禾经开区坦塘工业园嘉新路东侧 建设单位 湖南成鑫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英怀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成鑫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拟投资5600万元建设年产1600台专用车搬迁项目。项目从现有租赁的嘉禾经开区坦塘工业园禾仓北路与荣昌路交汇处,整体搬迁至嘉禾经开区坦塘工业园嘉新路东侧,总占地面积22801m2(34.2亩),生产规模由原有年产1100台专用车调整为年产1600台专用车,其中高强度钢自卸车800台/年、高强度钢半挂车600台/年、小型汽车起重机200台/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标准车间、喷漆房、烤漆房、喷砂房等公用配套和危废暂存间等环保设施等。厂区内仅进行车厢、车架、基本臂、转台、支腿等零部件生产,其余如底盘、轮胎、标准件等外购。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厂区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要求建设排水系统,车间地面卫生保洁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水性漆喷枪清洗废水、除雾器除雾废水经混凝沉淀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湖南嘉禾经济开发区重金属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类标准后排放。一类污染物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车间废气收集和处理管理。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通过移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切割、打磨粉尘通过机器自带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砂粉尘通过过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通过过滤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烤漆废气通过干式过滤+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油性漆喷漆废气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外排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外排挥发性有机物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 1356—2017)标准限值。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4a 类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处置管理要求。厂区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有效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 -2001)(2013 修订)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 年修订)要求,分类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做好硬化防雨防渗措施。其中危险废物暂存后按照协议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 (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扬尘及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六)强化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环保专干,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项目搬迁完成,及时妥善安全处置处理原生产厂区遗留的环境问题。 (八)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废气中VOCs 0.63702t/a,总量指标纳入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总量控制管理;项目投入运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我厅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10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