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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热力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10-09 18:56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近期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热力系统节能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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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热力系统节能改项目

建设地点

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现有热电部内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拟投资8173万元对公司热力系统进行节能改造。主要对原有50MW抽凝汽轮机进行改造,保留机座及发电机,其余部分拆除安装新的设备管线。改造后发电机组额定功率30MW。新增一台抽汽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额定发电量约20MW,两台发电机组根据生产情况同时开启或一开一备,同时增加1台35KV的升压变压器,新增机组发电送至长岭分公司2#110KV变电站,供长岭分公司内部使用,并对现有的给水加热换热器进行完善和改造,将现有办公楼会议室改造为新增机组控制室,建筑面积180m2。项目实施后,热力系统供电平均标煤耗279.45 克/千瓦时,低于2019年热力系统供电标煤耗(381.7克/千瓦时)。本项目选址位于中石化长岭分公司现有热电部内,不需新征用地。该项目选址符合岳阳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岳阳市土地利用规划,符合《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 号)、《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相关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锅炉排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场含盐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公司总排口排入长江。各污染物排放须达到《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特别排放限值,排入长江。

2、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汽轮机、升压变压器等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3、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要求。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送焦化装置回炼。一般固体废物储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设置暂存场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场设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4、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期施工扬尘和噪声扰民;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防止其污染环境。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汽轮机及变压器装置的运行管理。对事故隐患存在点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排除, 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有效防止事故发生。对汽轮机及变压器所在区域等规范化设置围堰;建设相应规模的应急事故池,确保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6项目投入运营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我厅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10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热力系统节能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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