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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06-01 09:37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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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永州市祁阳县、衡阳市常宁市、衡南县

建设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期工程按1000吨级标准整治湘江永州浯溪枢纽至湘祁枢纽段航道61公里,航道标准尺度为2.4×60×480(水深×航宽×弯曲半径),桥梁通航净高10米,单向通航孔净宽55米,双向通航孔净宽110米;按1000吨级标准建设近尾洲枢纽二线船闸(含近尾洲鱼道工程),船闸有效尺度为180×23×4.0米(长××门槛水深);配备一类航标,建设航道站2处,锚地管理区1处以及海事监管设施1处等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估算11.76亿元,建设工期36个月本项目祁阳和湘祁航道站趸船、祁水河口滩、利溪滩、白水河口滩疏浚工程涉及湖南祁阳浯溪国家湿地公园,近尾洲二线船闸、鱼道工程涉及湖南衡南莲湖湾国家湿地公园,已分别取得湖南省林业局的批复。近尾洲二线船闸、鱼道工程涉及湘江衡阳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取得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审查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涉及生态敏感区域工程建设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强度,优化施工设计和布置,弃渣场等临时工程的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书及相关专题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时间安排,航道疏浚等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等水生生物繁殖、洄游等活动高峰期,其中近尾洲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施工应避开3-7月“四大家鱼”特别保护期。科学设计过鱼设施,加强鱼道管理和维护,确保过鱼设施长年发挥过鱼作用。落实生态补偿措施,选取适宜水域,建设人工鱼巢,针对“四大家鱼”等经济鱼类实施增殖放流措施制定并落实营运期河段水生生态监测方案,根据监测结果不断优化和完善增殖放流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及其它永久性工程,严格控制涉水施工范围和疏浚量。祁水河口滩段航道疏浚涉及祁阳县一、二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施工前应当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主动与祁阳县自来公司协调,错开施工和取水时间加强施工期尤其是疏浚期间的水质监测工作,制定水质保障方案,确保施工不对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应采取处理措施,经处理达标后回用营运期近尾洲枢纽船闸管理所、湘祁航道站均应配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或外排至周边排涝渠,禁止直接排入湘江祁阳锚地管理区(与祁阳航道站合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白竹污水处理厂。祁阳锚地管理区同步建设船舶污染接收设施,并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船舶污水和垃圾禁止直接向湘江排放或倾倒;含油废水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措施。施工弃渣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送渣场处置废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近尾洲二线船闸施工营地混凝土拌合站采用封闭式拌和楼,粉尘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加强与地方政府、海事部门和取水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衔接。强化航道和船舶管理,合理调度船舶作业,避免船舶碰撞等引发污染事故。落实船舶溢油泄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在施工场地、施工船舶和祁阳县一、二水厂取水口,运营期在祁阳锚地管理区趸船油库、船闸等敏感区域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加大风险监测和防控力度,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启动环境应急预案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湘江永州至衡阳三级航道建设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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