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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利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05-12 09:41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湖南利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利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片区内(中心经度113.374236°,中心纬度 29.547325°)

建设单位

湖南利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利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岳阳市云溪区湘粤金鑫化工厂,位于岳阳市云溪区文桥镇臣山村,为落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入园区管理的相关要求,计划投资17610万元,将现有工程搬迁至湖南省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长岭片区内,主要从事危险废物(HW04、HW06、HW08、HW11、HW39)的收集、贮存、利用。年综合利用总量为8.9万吨,其中:HW08和HW11涉及跨省转移。拟建项目对液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主要是通过减压精馏回收相应组分物质;对固态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主要为农药副产工业盐渣(呋喃酚生产废渣)经焚烧化盐、除杂、过滤、蒸发、干燥等精制工艺制得工业盐(一级)。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危险废物原料及产品储罐区和储存区、精馏塔及其配套设施2套、工业盐渣焚烧及精制处理车间、办公楼及员工生活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及废水输送管网、事故应急池、以及厂区的道路及绿化、配套给排水、供电、蒸汽管道、不凝气输送管道等。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园区总体规划。根据项目环评报告书分析结论和岳阳市生态环境局的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厅拟同意项目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储罐区大小呼吸有机废气、工业盐渣仓库产生的有机废气须进行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要求后排放。项目精馏塔顶不凝气依托长岭片区公用工程系统的火炬设施处理。工业盐渣焚烧系统产生的废气采用“SNCR脱硝+烟气急冷+干法脱硫+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组合工艺处理后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排放,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对焚烧炉烟气进行自动监测,自动监测的污染因子指标有:烟气量、烟气温度、烟尘(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二)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建设排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工艺废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地面清洗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及长炼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中较严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长炼第二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达标排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污水处理池、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埋地管道、生产装置区、灌区、危险废物暂存库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出现因泄漏等造成污染地下水。

(三)落实工业固废管理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要求与措施,做好原辅材料、危险废物的分区贮存,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建设危废暂存库暂存,不得在厂房外设置危废存放场所,危险废物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管理。

(四)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做好高噪声设备的减振、设备间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收集系统,按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等的规定,加强对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强化风险管理和事故的预防,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泵、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在储罐区设置容量大于储罐容量的围堰并做好防腐防渗处理,确保在事故风险、环保措施失效、管控措施漏洞等非正常情况下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及成品不直接排放进入周边水体。

(六)本项目选址部分属于现有规划的保留山体,按园区调扩区规划环评现阶段成果,该地块拟调整为三类工业用地,本项目应在园区调扩区规划环评获得明确审查意见及规划获得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本项目储罐区、工业盐渣仓库、厂内污水处理设施边界外100米设为防护距离,在防护距离内拆迁工作未完成之前,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园区管理部门及当地规划部门要严格控制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规划,在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新建医院、学校以及居民区等对环境敏感的建筑物。

(七)湖南利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原有项目场地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原有项目场地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工作,若经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认定为污染场地的,还应开展场地治理修复工作,并确保原有项目场地不遗留环境问题。

(八)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525吨/年,氨氮0.052吨/年,二氧化硫0.627吨/年,氮氧化物8.48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273吨/年。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199月29起,在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个工作日;于2019年1029起,在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十个工作日;于2019年10月29日和31日《法制周报》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0313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湖南利华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搬迁及升级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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