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至连州(湘粤界)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临武至连州(湘粤界)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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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武至连州(湘粤界)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郴州市宜章县 建设单位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临武至连州(湘粤界)高速公路全线位于郴州市宜章县,起于宜章县黄沙镇西南侧曹家坌村,接已建的衡阳至临武高速公路,止于湘粤两省交界处的凤头岭,与在建的广东省广州至连州高速公路相接,线路全长5.6092公里。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33.5米。全线设曹家坌枢纽互通立交1处、桥梁598米/2座,分离式长隧道2425米/1座,主线无人收费站1处、隧道管理所1处、涵洞2道、通道1道、天桥1处。工程总投资12.603亿元,工期2.5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全线位于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生态功能区”及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湘资沅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GY1)”。工程建设应进一步优化线路,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路基、桥梁、隧道、交叉、防护等进行优化设计,减少占用耕地、生态公益林等,工程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 按环评报告要求,对营运期声环境预测超标的敏感点路段采取设置声屏障、预留环保资金等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运营期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三)加强公路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止水土流失及生态破坏。 1、按照环评报告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混凝土搅拌站等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弃渣场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公路两侧绿化措施。 2、本项目不设取土场,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土统筹安排,强化土石方纵向调配和利用,避免高填深挖。各弃渣场、路基边坡施工采取设置挡土墙、截水排水沟、沉砂池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3、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居民区的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移动声屏障。隧道施工采取弱爆破等措施,减缓对上方居民的振动影响。 4、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材料堆场,采取运输车辆密闭、优化运输路线、场地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工程不设沥青搅拌站。混凝土搅拌站应采用全封闭搅拌机楼作业,站内须配备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经处理达标方可排放。 5、严禁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河流、溪沟、农田中。隧道施工涌水进行中和、三级沉淀后泥浆定期清运至弃渣场,澄清后废水回用;施工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其他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 (四)制定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