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益阳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益阳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谢林港镇谢林港村和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交界处 |
建设单位 | 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益阳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相关事宜的函》、《益阳市医疗废物处置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附件文件的规定,由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实施对益阳市医疗废物的处置工作,由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实施对益阳市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工作,两家公司须按要求履行好各自实施环节的环境保护义务。 本项目由光大环保能源(益阳)有限公司投资2155.19万元在益阳市谢林港镇谢林港村和会龙山街道大河坪村交界处,新建2条处理能力为5吨/天的生产线,处理能力共计10吨/天,项目采用“高温蒸煮灭菌+破碎”处理工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高温蒸煮联合车间、接收贮存车间、生产办公及检验区域、清洗消毒系统及相应的环保设施。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与拟建地用地规划要求,根据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的初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厅拟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医废分类收集处置。根据《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置工程技术规范(试行)》(HJ/T276-2006)及生产线处理能力对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进行“高温蒸煮灭菌+破碎”处置,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由益阳市特许医疗废物集中处理有限公司及时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按环评要求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医废运输和暂存管理。根据区域内的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分布,兼顾医疗废物运输的经济性和安全性,避开人口密集区域、水源保护区及交通繁忙地段等因素制定并持续完善稳妥可行的医疗废物收集路线。医疗废物暂存库、主体车间等按全封闭、微负压设计,医废卸料、贮存以及高温蒸煮前端分选、装车上料等操作须在室内进行,禁止敞开作业。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高温蒸煮废气经高温蒸汽处理锅自带的高效混合灭菌装置高温灭菌并经高效生物膜过滤与破碎废气一并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96 )表2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VOCs参照执行天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的其他行业标准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的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 (五)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处理规模不小于70m3 /天的消毒处理系统,采用二氧化氯对项目产生废水和初期雨水做好消毒工作,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且不对后续处理系统造成冲击的前提下,排入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废水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全部回用于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循环冷却水系统,不外排。 (六)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对高噪声源设施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标准。 (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废收集、运输过程和对处置工程主体装置、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杜绝环境风险事故。 (八)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应置于厂区固体废物暂存库内暂存,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库的运行和管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高温蒸煮毁形处理后医疗废物及生活垃圾送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理。 (九)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其范围处于在益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300米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当地政府应严格控制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用地规划,其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等对环境敏感的建筑。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8年4月2日,建设单位在项目周边益阳市谢林港镇青山村、会龙山街道办事处大河坪村张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2018年9月20日,在益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发布了《益阳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按上述要求公示了项目相关信息,随后以调查问卷方式征求项目周边公众意见。2019年7月12日起,省生态环境厅在厅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