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公路(祁东南互通)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公路(祁东南互通)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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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公路(祁东南互通)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湘环评【2016】54号)于2016年7月,由原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为进一步发挥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公路辐射带动,2018年2月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关于同意调整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公路建设规模和投资估算的批复》(湘发改基础【2018】131号),同意增设祁东南(河州)互通。本次新增的祁东南互通设置在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公路主线K4+330处,对主线K3+700-K4+850进行改造,连接国道G234,设置3进5出收费站1座,新建匝道共2.835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或50km/h,沥青砼路面。互通设置上跨主线匝道桥1座,涵洞13道,通道6座,工程总投资12162.57万元。 |
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工程拆迁安置方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妥善解决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环境问题。 (二)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好路基边坡、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 (三)按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的要求,对主线3处(甘棠村-下木子塘K4+080 -K4+250路右、甘棠村-占湾塘K4+360-K4+540路左和甘棠村-郝家皂K4+580-K4+740、K4+800-K4+850路左)近、中、远期夜间噪声超标的路段采取设置声屏障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四)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所用沥青和混凝土由主线就近设置的混凝土拌合站提供,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使用;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临近声敏感点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溪渠、农田内。 (五)收费站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