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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南岳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06-14 15:33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南岳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衡阳南岳机场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地点 

衡南县 

建设单位 

衡阳南岳机场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衡阳南岳机场扩建工程保持飞行区技术等级为4C,主要建设项目包括:在现状站坪南侧新建一块C类停机坪,设置6个机位(6C),本次扩建后为11C类机位;同时新建相应联络道。机场扩建工程主要包括跑滑系统、站坪、通航站坪及附属配套设施扩建,工程总投资18542.06 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工程拆迁安置方案应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妥善解决好工程征地拆迁安置中的社会环境问题。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机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航站楼、餐饮食堂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机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衡南县新塘埠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落实各项声环境保护措施,对2025LWECPN超过80dB的东屋社区清塘组的7户居民进行搬迁;对近期目标年2025年超标的7处居民敏感点采用安装通风隔声窗的隔声措施;预留环保资金,加强声环境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措施,确保机场声环境质量达标。 

(四)在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大于75分贝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在LWECPN大于70分贝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根据南岳机场2030年噪声等值线范围及《衡南县县城(云集镇)总体规划(2009-2030)》,建议在跑道两端3km,两侧0.5km范围内不得规划新的居住用地,并对该范围内已规划的居住用地进行功能置换,置换成对噪声较不敏感的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公园绿地或广场用地等;跑道两端4km,两侧1km范围内不得规划新的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用地。 

(五)施工时将表土层剥离保留,用于土地复垦,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取土场、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和平整,进行复耕或绿化恢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对临近居民点的施工点,应建立临时遮挡屏障;施工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得直接排放;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采取施工道路硬化、裸露场地及堆场遮盖或绿化、密闭运输、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周边溪渠、农田内。 

(六)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航空垃圾、生活垃圾等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七)制定机场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防范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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