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60醴陵至娄底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G60醴陵至娄底高速公路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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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G60醴陵至娄底高速公路扩容工程 |
建设地点 | 株洲醴陵市、株洲县、天元区、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娄底双峰县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工程起于沪昆高速醴陵市双河口村,途经醴陵、株洲县、株洲市天元区、湘潭县、湘乡市,双峰县,止于沪昆高速与娄新高速相交的娄底枢纽互通,与沪昆高速相交、与娄新高速顺接,主线全长155.128km。设2条连接线,其中:株洲连接线起于株洲县雷洲路(S329)与渌湘大道交叉口处,顺接渌湘大道,终于株洲县互通,长3.5km;双峰东连接线连接双峰东互通和G320国道,长3.81km。主要控制点:醴陵市东富镇、孙家湾镇、神福港、石亭、株洲县城南、天元区三门镇、湘潭县谭家山、射埠、乌石、湘乡市山枣、栗山、虞塘、双峰县梓门桥、杏子铺。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34米;株洲县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km/h,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5m;双峰东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m。全线共设桥梁37413米/124座,涵洞535道,隧道5048m/5座,18座互通(其中枢纽互通5座)、18座分离式立交、73座天桥、265道通道,服务区3处,收费站13处,养护工区3处、交警路政基地2处。工程总投资235.28亿元,工期4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工程建设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拆迁安置、水土保持、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穿越娄底市水府庙国家级湿地公园路段开工建设前应取得省林业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 (二)按照农业主管部门意见,落实工程跨越湘江株洲段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各项生态保护措施。 (三)进一步优化线路及工程方案,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对路基、桥梁、隧道、交叉、防护等用地进行优化设计,以减轻工程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按环评报告要求,对噪声敏感点营运期声环境预测超标路段因地制宜采取隔声屏障、通风式隔声窗、低噪声路面、绿化及预留环保资金等措施,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达标要求。运营期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五)服务区、收费站及配套设施设置二级生化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或外排;具备条件的,其生活污水优先排入临近城市污水管网。 (六)做好跨水大桥的防撞设计,两端设置限速警示牌,主线蔡家湾渌水大桥、铁河大桥高架桥、湘江特大桥、侧水大桥和双峰东连接线的文昌阁大桥应采用高等级防撞设计,设置完善的封闭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应急事故池,并加强设施管理,禁止桥面径流排入环境敏感区。全线制定交通突发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预案中的保障措施,防范突发事故环境污染风险。 (七)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1、按照环评报告要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活生产区、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等临时工程尽量布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不得设置于娄底市水府庙国家级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用于后期的绿化覆土及复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取、弃土(渣)场等采取生态修复措施,落实公路两侧绿化措施。 2、工程施工应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取土场、弃渣场、临时施工场等设置护栏、挡板、清扫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对外运渣土(垃圾)车辆进行必要的防漏防尘处理,防止渣土(垃圾)运输对周边环境污染。 3、工程各涉水桥梁施工桩基础钻孔产生的钻渣和淤泥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置。严禁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水库、农田中。 4、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设置沥青搅拌站和混凝土拌合站,站内须配备烟气、粉尘收集和净化装置,实现密封作业和达标排放。 5、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临近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应设置临时移动隔声屏障。 6、对工程沿线古树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取就地保护,施工前应设置必要的隔离护栏和缓冲地,防止道路施工对其产生破坏。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