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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省道新化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8-06-21 00:00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省道新化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省道新化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新化县境内 

建设单位 

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新气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省道新化县城至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公路项目起于新化县东西向的国道G354与南北向的环城东路(规划)相交处的陈家垅,顺接规划的环城东路向南展线,至枫林村上跨湘黔铁路及娄怀高速,后路线向西布线,沿规划的环城南路延伸至黄西村,上跨汝溪,经顶溪村、木龙村,至鱼苗场村下穿沪昆高铁,之后沿沪昆高铁洋溪南站规划的南外环线布线,止于沪昆高铁洋溪南站南侧的长冲垅,与省道332K169+720)顺接。路线全长21.961km。按一级公路设计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24.5m,设桥梁1044.08m/6座,涵洞92道,立体交叉4处,平面交叉4处,工程总投资85232.6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细化道路局部布线,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优化取土场、弃渣场选址,严禁在新化县资江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施工生产区、堆放料场、排污口等工程。3、对环评噪声预测远期超标的K0+100K3+600-K4+350K5+500- K6+000K6+850- K7+700K16+500-K17+500K19+050-K20+000K21+000-K21+821K21+861-K21+961路段采取设置绿化带、禁鸣标牌、噪声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等措施;对环评噪声预测中期超标的K6+850- K7+700K21+861-K21+961路段,设置隔声屏障,确保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4、强化临近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道路、桥梁施工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其施工范围;大桥施工选择枯水期,严禁将钻渣及施工废弃物排入水体;禁止将施工生产生活区、取土场、弃渣场、桥梁构件预制场等临时工程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5、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灰土拌合站设置在集中居民区等敏感点主导风向的下风向200m以外,对临近居民点的施工点,应建立临时遮挡屏障,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农田内。 

公众参与情况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本工程建设,公众认为项目建设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希望建设早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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