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8-06-19 00:00 【字体:大 中 小】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西瑶绿谷国家森林公园基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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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西瑶绿谷国家森林公园基础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郴州市临武县西瑶绿谷国家森林公园内 |
建设单位 | 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区建设、植被与森林景观建设、生态文化建设、森林生态旅游及服务设施、基础设施、资源与环境工程、防灾和和应急管理系统、社区发展等,规划永久占地面积约211775m2,其中:核心景观区工程占地1280m2,长河景区工程占地3130m2,分水坳景区工程占地7320m2,桃源坪景区工程占地31770m2,黄木坳景区工程占地3340m2,改建公路工程占地164935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落实红线管控要求。取消修建长河水库及分水坳水库上4座码头、长河水库环湖景观带、落日阁、晚霞阁、长河渔村等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项目以及黄木坳景区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竹林茶室、停车场以及分水坳景区的草甸滑翔等项目,拟建项目所有子项目必须避开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育区和(拟)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一类管控区;②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占地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对项目临近受影响的保护植物优先采取绕避措施,对临近的古树采取围挡、定期养护等保护措施。项目设计应依山就势、顺势而为,不得大开大挖、随意拓宽;做好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及时做好边坡防护、排水及植被恢复,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弃渣必须堆放在弃渣场,剥离复用施工表土,及时恢复生态及绿化。③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保护、管理规定,在长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各类施工场地及临时工程,严禁向水体排污,落实项目区水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活、医疗废水需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灌溉农林、景观护养,不得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委托开展环评后,于2017年7月17日分别在长河水库管理所大坝管理站、茶林塘公示栏、西山林场公示栏、桃源坪公示栏以及文昌坪公示栏张贴了本项目第一次公示材料,公示时间为2017年7月18日~7月29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2017年8月29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第二次环评公示,并于2017年8月30日在郴州当地发行量较大的报纸——郴州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本次公参调查发放69份调查表(个人61份、团体8份),回收率100%。所有被调查公众100%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