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张高速热市互通至黄石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张高速热市互通至黄石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张高速热市互通至黄石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桃源县境内 建设单位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一期工程起自常张高速热市互通郭家垭,经金凤村、郝坪村、黄金村、刘坪村,止于白岩村枫树垭,线路长16.938公里。 二期工程起自九溪乡向家岗,经沈家坪、廖家溶、白岩村枫树垭、杨柳村、泉井村,止于黄石镇胜利桥,路线长15.405公里。项目线路总长32.343公里,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2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共设桥梁376米/6座,涵洞165道,平面交叉26处。工程总投资44862万元,工期24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建设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拆迁安置、水土保持、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 (二)进一步优化线位和工程方案,尽量绕避生态敏感 区。做好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等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优化取土场、弃渣场选址,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生产区、堆放料场、排污口等工程。 (三)工程不设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沥青和混凝土全部外购,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使用;加强施工场地及土石方运输车辆管理,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弃渣禁止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施工场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适时采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重点监理黄石水库路段施工现场,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及时实施。 (四)对沿线古樟树、古枫树等名木古树采取原地保留和保护措施。 (五)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对营运期噪声超标及接近标准值路段采取设置禁鸣标识、绿化、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等降噪措施,并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配合地方政府按规划要求控制沿线土地使用,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群)。 (六)按照环评报告要求, K15+000-K15+405.057黄石水库饮用水源二级陆域保护区路段设置完善的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防渗应急事故池,收集的雨水径流及事故废水排至饮水源保护区范围外;临黄石水库侧应设置实心防撞墙。全线制定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认为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希望建设单位在施工期环保措施得以落实,降低环境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