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金圆为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邵阳金圆为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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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邵阳金圆为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邵阳市洞口县 建设单位 邵阳金圆为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在洞口为百水泥厂内实施水泥窑综合利用工业固废项目,依托该厂4000t/d熟料干法水泥回转窑综合利用10万吨/年工业危废。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预处理车间废气负压收集入窑焚烧,尾气依托现有水泥窑窑尾烟气“SNCR脱硝+布袋收尘”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备用废气活性炭净化装置,确保水泥窑事故停机或检修期间预处理车间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由15米排气筒外排。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规范设置监测口。 2、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设备、地面及物料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收集后入窑焚烧处置不外排。 3、本项目原料来源须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规定执行。固态、半固态预处理车间、废液预处理车间和暂存库均为封闭式结构,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加强对工业固废的管理,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妥善处置。 4、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 5、严格按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贮存和运输、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6、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按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要求执行。 7、洞口县人民政府应按环评报告书要求按时完成洞口为百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并严格控制洞口为百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用地,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洞口为百水泥厂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未完成,本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公众参与 采取张贴公告、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及调查问卷等形式。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73份,其中个人68份,团体5份。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均持支持态度,无反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