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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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炎陵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衡阳市衡南县、郴州市安仁县、株洲市攸县、茶陵县及炎陵县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建工程承接新粤浙管道来气,起点位于衡阳,止于攸县分输站和炎陵末站。管道工程全长约161km,途经衡阳市衡南县、郴州市安仁县、株洲市攸县、茶陵县及炎陵县共五个县,设计输气规模为56455×104m3/a;工程包括衡阳-虎踞-攸县段(84km)和虎踞-炎陵段(77km)两部分,沿线设站场6座,包括衡阳首站、安仁分输站、虎踞清管站、攸县分输站、茶陵分输站、炎陵末站;阀室4座,其中普通阀室3座,监控阀室1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及工艺平面布置。工程应切实减少和避免对农耕地、公益林的侵占,最大可能的避开人口稠密区和环境敏感区;站场平面布置应按环评要求确保放空区与设备工艺区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对阀室、站场工艺区边界、站场和阀室的放空区立管周边均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距离,放空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有组织高空排空。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严格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施工临时占地面积和临时占地影响,施工临时占地、施工营地、临时取土、弃渣场等均应避开各类保护区域;对管线涉及的道路、水体穿越工程按环评要求采取尽可能降低环境影响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式,降低环境影响对于管道工程穿越永乐江国家湿地公园、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均应在取得相应主管部门许可后方可施工,对各涉水环境敏感区段采用定向钻施工方式,施工作业区应远离岸边布置,控制作业范围,防止扰动保护区,施工泥浆应置于防渗泥浆池,严禁直接外排;定向钻钻渣应及时收集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或丢弃;施工废水、弃渣等严禁进入永乐江国家湿地公园、洣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中华倒刺鲃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③落实水保方案,强化沿线生态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生态恢复;④各站场废水实施雨污分流,按环评要求,对站场生活、生产、清洁产生的污废水采取自行处理达标或协议外委第三方处理;⑤加强站场、阀室的噪声控制和管理,确保各站场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⑥按环评和安环要求做好工程建设运行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障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分别采用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登报公示和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环评期间,共发放调查表86份(其中团体11份,个人75份),实际收回86份,回收率100%,团体单位及个体公众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 |